近20年无身份证 广州“隐形人”告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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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导)前广州大学生张强因为近20年来被广州市警方拒发身份证,两个月前向该市公安局提出控告,但法院拒绝立案。张强星期二告诉本台,因为没有居民身份证,导致他没有社保、无法开设银行账户、坐不上火车飞机、无法就业,更无法结婚,他在社会中如同一个“隐形人”。

今年48岁的张强,出生在辽宁省营口市,考入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之后,他在1986年领到第一张身份证,那是中国第一代居民 身份证开始试行的第三年。在“有效期限10年”之后,张多次向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申请新的居民身份证,但都被拒绝,理由是他“可以回原居住地申请”,然而 张强的户口在1985年已经迁到华南理工大学。

近二十年来,张强一直受无身份证困扰,无法从事各种需要身份证才能进行的活动,包括租房, 就业、甚至结婚。他星期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我在辽宁,我1985年9月份到广州华南理工上大学,户口迁到广州公安局天河分局落的户。1989年大学快 毕业的时候,学校校长查我的学习成绩的时候,他们就认为我的学习成绩不好,达到学校退学的规定,把我搞成退学。当时我解释说,我的学习成绩不是特别好,但是没有到学校规定的退学标准。到1990年,学校又重新复查,当时的教务处长发现对我的退学决定是搞错了,但是搞错之后,一直没有给我做任何补偿,也没有 给我分配工作,也没有给我毕业证书”。

1996年,张强的身份证到期。他说:“我再去学校和公安局要他们办身份证,但一直不给我办。没有身份证,我不能就业、不能创业、也不能置业,我又不能登记结婚,不能坐火车、飞机、轮船,还有一个比较头痛的事情是不能买人寿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也都不能参加。等于中国大陆的所有法律框架把我隔离在外面”。

张强表示,他曾就此向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发出求助信,但没有回应:“我给邓小平写过,江泽民做主席的时候给江泽民写过,我给叶选平也写过,朱森林做广东省长的时候给朱森林也写过,给胡锦涛、温家宝也写过”。

今年9月9日,张强到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状告天河区公安分局局长。他说,立案庭法官何欣茹接受了递交的起诉材料,却不肯在行政起诉状上加签回执,也没有给他“授权委托书”的回执。他说,法院拒绝立案:“我跟律师一起去广州天河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官就要求我和律师修改起诉状,我们不同意。我 们认为他不应该要求我们修改起诉状,我们起诉天河分局局长金卫,起诉他不依法给我签发公民身份证”。

张强委托的深圳律师李志勇星期二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已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我们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公安局给他办理身份证,但是法院没有受理,已经上诉到中院,但是中院还没有做出裁决”。

记者:根据中国法律,您认为张强是否符合领取身份证的条件?

回 答:有政策规定(大学)毕业,或者离开学校,户口如果因为在当地没有找到工作,他是应该转回去,现在公安局是根据这个规定。但是张强认为,他的户口没有被 转出来,他有户口但没有身份证,所以要办身份证。公安局的意思是你的身份证可以回去(出身地)办,把户口转回去,随时可以办。但是他坚持必须在广州办。

张强提供的第一张身份证显示,发证机关是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签发日期是1986年1月31日。李志勇律师认为,张强的户籍既然没有迁出广州,即使要 在家乡办证也要先迁移户口:“我个人认为,他既然没有迁出(户口),就应该在广州办理,这点事很明白的。我不管你应不应该迁出(广州),至少现在的状态是(户口)没有迁出,公安机关有义务给他办理身份证”。

张强在1989年9月被校方责令退学,记者多次询问他在八九期间,有否参与学运,他表示,这个问题在电话中不方便说,但他肯定,当时全校学生都参与了这项运动。他强调,校方告诉他,退学的理由是学习成绩不达标,不涉及其他问题。

责任编辑:张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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