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一男子在法院门口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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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20日讯】11月19日上午10时51分,一名男子在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门前自焚。目前,未见法院对事件公布相关消息。

自焚男子姓李,59岁,是抚州市东乡县人。他曾于11月12日到法院为其子上访无果,万念俱灰下选择了惨烈的最后抗争。他的儿子在1998年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

有网民表示,大陆冤情遍地,冤民上访无人理,逼迫民众采取不惜牺牲生命的极端方式抗争中共极权的统治。

8月1日下午,湖南湘潭市雨湖区一名赵姓男子因土地上访无果,在湘潭市政府门口自焚。自焚男子象火球一样冲进市政府大厅,场面惨烈。

2014年8月1日下午,湖南湘潭市雨湖区一名赵姓男子自焚,似火球冲进湘潭市政府大厅,场面惨烈。(网络图片)

5月22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一位75岁李姓男子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紧邻中共宜宾市委、市人大大院的中山广场自焚。自焚者身体大面积烧伤。有现场民众称,自焚前一天,曾看见老人在自焚地点路边喊冤。

责任编辑:洪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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