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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长照法草案 民间团体疑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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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9日电)老人福利推动联盟等团体今天表达对长照服务法草案的忧心,卫福部表示,有8个授权子法,将来一定邀各团体一起讨论、形成。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1月8日初审通过长期照顾服务法草案,但除行政院版,朝野立法委员提出的立法版本众多,委员会保留部分没共识条文送朝野协商。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江惠贞上午在立法院举行长期照顾服务法保留条文探讨公听会。

中华民国老人福利推动联盟秘书长吴玉琴表示,立法院讨论长照法进度非常快,如今已出委员会,让人错愕讶异,对草案有很多疑虑与担心。

吴玉琴表示,过去老人福利法针对老人福利机构订设立标准及落日条款,在那波机构立案过程中,有100家机构因建管消防法规标准提升而被迫退场。长照法草案也规定现有长照机构应在立法通过后5年内完成改制及文件换发;将来护理之家、老人长照机构适用法源不明,恐怕再面临一次很大冲击。

普及照顾政策联盟副召集人王品说,国外推广长照都是立“长照保险法”,不明白为什么有必要立“长照服务法”?

她说,在有全民健康保险情况下,连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都曾发生健保床位不足情况,如果连健保都无法控管,政府真有能力控管长照机构吗?开放营利后,是否更不放心?

卫生福利部护理及健康照护司长邓素文表示,初审条文中有许可与改制机制,除非机构自愿重新申请许可,不然只要申请改制就可。立法通过后,卫福部会邀现有机构代表、相关人员讨论改制方式、衔接原则,避免冲击过大。

至于长照机构到底是否开放营利,邓素文说,如果要一味提高服务者薪资、降低使用者支出,所有缺口都由政府补,恐有困难。政府原则很简单,不管通过哪个修法版本,弱势都要被保障、长照要能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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