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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料大举入台 学者:掀真假MIT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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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6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关于自经区的“农业加值”,台湾中兴大学应用经济系教授陈吉仲认为,这部分将等同开放中国农产品进入自经区生产;基于成本考量,食品业者一定是用对岸的农产品来做食品加工的原料。利用中国农产品为原料的假MIT,将打击真正利用台湾农产品为原料的MIT。此将导致农业部门,以及消费者的食品同时受负面影响,管控更不易。

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农业加值”基本上就是食品加工加值计划,此方案设计完全是不了解台湾农业和食品加工特色,将对台湾农业造成影响。

回顾全球食品加工大厂,如纽西兰的知名奶粉公司、澳洲知名的杏仁公司、美国知名的水果饮料公司等,这些食品大厂皆在其农产品生产国设立,而不会大老远从其他国家进口农产品,主要是考量农产品体积庞大运输成本较高,加上自经区第42条条例开放中国农产品输入做为食品加工原料,可预测未来自经区中的食品加工原料会以中国为主。

他举出,自经区将是“零关税一步到位”,第38条的零关税,加上第42条的中国830项管制性农产品零关税,且此零关税是自经区条例通过后立即实施,比任何的区域贸易自由化,或者是双边贸易自由化(FTA)更快速。

马政府虽承诺任内不开放中国830项敏感农产品,但未来若把管制农产品拿到示范区加工,只要加工后是非管制食品,变成可内销。

他以“花生酱”为例,目前中国花生是受到关税配额管制的农产品,花生油仍是管制品,因此只能外销;但若中国的花生加工成为花生酱,因花生酱非管制品,可以外销也可以内销台湾,等于挂着MIT名号,原料却来自中国。

此外,以行政管理层面来看,自经区所谓“前店后厂”的设计,申请成为自经区的厂商可委托后厂来做食品加工,将造成台湾各地区皆可生产自经区允许的事业,等同变相开放对中国管制的830项农产品。

吁删除第38和42条条例

他建议,自经区中的食品厂商在已有租税的优惠等措施下,其所使用的原料是以台湾为主,若不够再从国外进口。另外为降低对台农业的影响,自经区所生产之食品加工品应全部外销。而为对全球及台湾消费者负责,应要求在自经区所生产之食品加工品应标示原料来源国,让所生产的产品资讯透明。◇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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