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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期间加班不得领加勤费 高市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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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报导】(中央社高雄27日电)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今天回复,议会期间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以外延长工作,应依加班费支给要点办理,不得领加勤费。高市议长康裕成盼全国一致性。

高雄公仆监督联盟近来强力监督高雄市议会,民进党市议员萧永达也在日前自爆议会期间员工领加勤费,每日从新台币650元到800元不等,1年花掉市议会约3307万元到4700万元。

萧永达于日前发文向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要求释示,回复文指出,直辖市政府、乡镇公所或是议会都要依照“地方制度法第85条”及“全国军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发给员工薪资,员工福利和奖金也要经行政院通案施行,非经专案核准,绝对不能支给,如未依法支给,要追究行政责任。

人事行政总处指出,员工加勤费未依地方制度法和军公教员工支给要点办理;还指出如果议会期间,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以外,有经指派的事实,应依“各机关加班费支给要点”支领加班费,不得支领加勤费。人事行政总处同时要求市议会依规定办理。

康裕成受访表示,会依法处理,也希望全国能一致性处理。

高雄市议会在105年预算编列了4700万元员工加勤费;也就是依人事行政总处的释示是违法。

议会秘书长陈顺利说,议会将依法处理加勤费事宜,并建议中央邀集现行仍有支领相关经费的机关,研议全国一致性的处理方式,以符合议会员工加勤事实,并顺利推动议事运作。

该项回复文同时发函给台北市议会及各地方议会,也副知立法院、内政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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