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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法初审过 台立委:最接近完成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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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0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国土计划法草案。国民党立委邱文彦说,要在这会期通过难度很高,但国土法早在20年前就已起草,现在是最接近完成的时机点。

近年极端气候频仍,造成人命财产巨大损失,暴露国土脆弱体质及大自然反扑警讯,邻近国家如日韩,及国土面积与台湾相近的荷兰,皆已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案或计划,引导土地有秩序发展。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国土三法(国土计划法、景观法及海域管理法)”中的国土计划法草案。草案明定国土计划拟定,应举办座谈会或以其他适当方法广询意见,做成纪录,以为拟定计划参考,而国土计划拟定后送审前,应公开展览30日及举行公听会。

条文规定,为拟定国土计划,主管机关应搜集、协调及整合国土规划基础资讯与环境敏感地区等相关资料,中央主管机关并应定期从事国土利用现况调查及土地利用监测,政府应整合现有国土资源相关研究机构,推动国土规划研究;必要时,得经整合后,指定国家级国土规划专责研究机构。

另外,第27条明定,未来在申请一定规模以上或性质特殊土地使用许可,考量到冲击影响,为维护环境及公共利益原则下,中央主管机关应向申请人收取国土保育费作为保育有关事项之用,而地方主管机关应向申请人收取影响费,作为改善或增建相关公共设施之用。

若未依规定申请使用,违者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致酿成灾害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致人于死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初审通过的条文规定,国土计划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于国土计划法通过后一年内定之,而在施行两年内,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划,而地方主管机关则应于全国国土计划实施两年内公告地方国土计划,并于两年后公告国土功能分区图,最终取代区域计划法。

今天担任内政委员会主席的邱文彦说,国土计划法将把国土的属性依照环境承载力区分,分为国土保育、海洋资源、农业发展及城乡发展等4个地区,以往依照供需观念来使用土地的角度将会改变,未来必须在环境的容许条件下,才能准许土地使用,土地开发会回归到国土功能分区。

由于部分立委对于国土计划法内容仍有疑虑,导致多项重要的核心条文如国土功能分区、分类划设原则、使用原则以及补偿问题持续保留,未能通过。

对此,邱文彦表示,要在这会期通过难度很高,但国土计划法早在20年前就已起草,现在是最接近完成的时机点,希望所有的党团都能支持签字通过,他也会请立法院长王金平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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