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公寓业主面临开发商“强拆”

【大纪元2015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岑华颖奥兰多综合报导)最近奥兰多北部春泉市(Winter Springs)85岁的居民雪莉.洛夫格伦(Shirley Lofgren)被强迫出售她们已经居住了9年的一套湖景公寓给开发商。当年她和丈夫购买这套公寓时花了217,000美元,而现在开发商给他们的补偿金仅仅为46,500美元,还不足四分之一。

然而,开发商说他们的行为是符合2007年立法委通过的一项“公寓终止”法案的。

据《奥兰多哨兵报》报导,洛夫格伦女士说:“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美国。他们就这样夺走了你的房子,只是给你一个他们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这公寓是我一生全部的积蓄,现在我不知道我能去哪。” 她来佛州前住在芝加哥,丈夫现住在附近的一家老年痴呆症治疗中心。

来自清水湾的议员克里斯.斯坡洛斯(Chris Sprowls)说,洛夫格伦和其他佛州的公寓业主们被“剥夺”了自己的家园。

根据法律,开发商需要通过估价机构来评估房屋的价格。但斯坡洛斯说,业主们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正在推动对这项法案的改革。他要求开发商必须支付高于市场的价格来回购公寓,而且还必须支付业主搬迁费。他说:“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业主们被强制要求搬离,这是错误的。”

当初制定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提振萎靡不振的佛州楼市,鼓励开发商拿到公寓的产权。自从该法案通过后,佛州很多开发商和投资者利用该法案廉价收购了大量公寓。据佛州商业和职业监管部(the Department of Business and Professional Regulation)的记录,类似的批量公寓收购涵盖了160个楼区, 超过11,000套公寓。

十年前房地产市场火热的时候,很多租赁公寓(apartments)被转化为私人公寓(condominiums);而现在,由于租赁市场需求增长,很多私人公寓又开始转回为租赁公寓。

在洛夫格伦的公寓门口,开发商Prestwick Partners LLC已经雇人把整栋公寓楼的外墙粉饰一新,草坪也修建得整整齐齐,以吸引租客;同时,他们还在继续催促洛夫格伦和其他业主尽快把公寓卖掉。

Prestwick公司聘请的迈阿密律师迈克尔.卡斯库路拉(Michael Cosculluela)上周联系了洛夫格伦一家,敦促他们尽快签署公寓买卖合同。他在律师函中告诉洛夫格伦,开发商目前面临贷款公司很大的压力,可能会因此对他们提起诉讼,向法院要求强制搬迁。如果在法庭上洛夫格伦提出更高价格的要求被驳回,那他们最后所得到的只会更少,因为他们还需要支付所有律师费和诉讼费。

本轮房地产危机导致奥兰多市区的公寓楼价值跌幅过半。据洛夫格伦女士说,开发商给她的价格,现在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买到类似的公寓,她现在不得不寻找移动房屋容身。

而开发商Prestwick公司允许洛夫格伦一家以更优惠的价格回租他们自己的公寓。洛夫格伦一家当初是以现金购买的这套公寓,目前她们还有20,000的装修贷款没有付清。这位八旬老人说,卖公寓剩下的钱扣除贷款后,她已经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她余生的房租。

2007年之前的法律规定,公寓楼产权变更必须所有业主同意,而2007年后的新法案则只要80%的业主同意,公寓楼的产权就可以变更。

当时帮助起草这份法案的劳德代尔堡律师马克.格兰特(Mark Grant)说,这项法案通过鼓励贷款公司和开发商获取公寓楼的产权,从而帮助佛州公寓楼市从底部走出了困境。他说:“(法案)产生的效果非常好。批量买家起到了推动作用。”他还补充说,当时公寓楼空置率很高,而少量的业主也不堪管理费、维护费、物业税等各种费用的重负。

格兰特对议员斯坡洛斯的提案也表示异议。他说,斯坡洛斯的部分提议对投资者来说就是一粒“毒丸”,会严重挫伤投资者的信心。如果阻止投资者接手那些有问题的楼盘,会导致这些公寓楼的业主面临更多的财务问题。

而斯坡洛斯则表示,如果公寓业主们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证,类似洛夫格伦一家这样的买家们会害怕购买公寓,从而令佛州的公寓市场更加疲软。

格兰特律师说他正在和参议员乔治.莫莱蒂斯(Sen. George Moraitis)起草一份妥协方案。但不管怎样,如果业主拒绝出售自己的公寓,开发商应该有权强行终止他们的产权。

责任编辑:吴蔚溪

相关新闻
【置业英伦】新春住伦敦金融区新房
柔斯密公寓楼失火 未发现土制炸弹
成功人士绝不会将这7项任务假手他人
佛州未来十年缺7000医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