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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动自行车发牌证纳管 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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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2日电)免挂牌、免考照的电动自行车愈来愈多,死伤人数也增加。交通部今天表示,最快今年底前将发牌证纳管,但免征牌证税。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近3年全台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伤人数逐年增加,民国101年、102年及103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是2人、4人及6人,受伤人数分别是744人、1122人及1455人。

警政署交通组长方仰宁说,电动自行车属于慢车类,依规定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但有不少业者私下改装,近几年违规多半是超速、逆向行驶、闯红灯等。

方仰宁表示,内政部部长信箱每个月至少都有10几件民臮投诉电动自行车违规案,但因电动自行车没有车牌,警方也无从告发。

交通部路政司监理科长赵晋纬说,己研议将电动自行车纳管,最快年底前新出厂的合格电动自行由监理机关发放牌证,并登记使用人简单资料,因不属于牌照,不必课征牌照税。

另交通部也将修正道安规则,宣导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应配戴安全帽。

方仰宁说,未来也会在风景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执法,同时建议电动目行车出租业者,提供安全帽。

方仰宁也提醒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电动自行车虽归类为慢车,但仍属于刑法公共危险罪所称的“电力交通工具”,驾驶人如有吐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浓度达0.05%以上,依法仍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

交通部统计,民国97年台湾开始至今,全台取得合格标章的电动自行车约15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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