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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建低压智慧电表 台学者:电业法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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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6日电)台湾低压智慧电表效益评估不如预期,学者建议应先通过“电业法”,一旦电力业像电信业自由开放,智慧电表就会出现全新、不同的效益。

行政院在民国101年9月3日分3阶段推动“智慧电网总体规划方案”,迄今已完成全国高压2万4123户智慧电表系统建置,及低压1万户智慧电表,掌握全台60%的用电量;依计划台电将在106年建置完成10万户低压智慧电表(AMI)布建。

不过,在由中山大学组成的团队所进行76项评估中,先行布建的1万户中,只有700户、约8.4%愿意参与虚拟时间电价及需量反应测试,且节电效果不如预期,试验期只抑低5%用电量,整体效益只有0.51益本比。

加上AMI通讯问题不能解决,布建成本高达950亿元,虽经济部能源局重申推动目标不变,但台电仍显得意兴阑珊,希望能先解决通讯瓶颈问题。

台大教授、第二期能源国家型计划执行长李世光受访表示,“节能”是开发能源最有效的方法,全世界包括台湾能源国家型计划都投入约1/3经费,作节能的努力。

他说,台电公司因经费不足,AMI的布建确实碰到困境,如借镜欧盟、日本等国外经验,“电业自由化已是潮流”,如真的全面启动,智慧电表“就会突然提供全新效益”,而不是没办法产生效益的投资。

李世光表示,除了输配电业务部分利润只有2%,要由政府承担外,发电和配售电业务一旦有极大自由化,电力业就可像电信业经营模式产生变化,蓬勃发展。

他举例,如果未来台电等配售电公司可跟社区签约,只要社区管理委员会同意,配售电公司如在尖峰负载时停电,管理委员会及住户就可收取停电次数的相对回馈金,但如何查知社区内可以停电的住户?李世光说,这时就要依靠AMI资讯,AMI自然就会发挥效益。

涉及电业市场重大改革的“电业法”命运多舛,曾5度进出立法院,2014年经济部版送进行政院后遭退回,要求重新检讨,改采取渐进式推动电业自由化。

不过,去年年底,立法院通过新版电价公式,让电价得以反应原料价格浮动,当时立法院通过附带决议,行政院必须在半年内送入“电业法”修正草案,讨论“电力自由化”,期望能打破台电垄断,将发电厂及输配系统“厂网分离”,让民营电厂能参与发电竞争。

台电公司预计2016年组织改造,成立“水火力”、“核能”、“输供电”、“配送”4个事业部,进行厂网分离、会计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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