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迫害法轮功的法官面临刑事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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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14日讯】9月6日,为浙江省宁波余姚市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冯延强等六位律师,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交控告书,控告余姚市基层法院、宁波中院对七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对承办本案的一审、二审法院院长和多名法官提出刑事控告。

控告书列举了多条法院违法事实。律师向媒体谈到两个控告理由。第一,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理程序多处严重违法。第二,法院审理中是根据事先的指示办案,未审先判。律师在卷宗中发现了一张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批复”,而批复的内容正好就是日后一审法院判决的内容。

宁波余姚市七名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4月19日被当地警察非法绑架,今年7月17日一审遭当局非法判刑,后集体上诉。8月25日,宁波中院告知代理律师二审不予公开。律师认为此举违法,“那就是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已经对案件进行了认定了,这是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

二审法院不小心曝光的“批复”,再明白无误地表明,中共法院审理法轮功案件,就是这样“未审先判”的。这虽然已经是公开秘密,但是有文字证据的在笔者印象中还是第一次。其实“批复”也未必是二审法院自己的决定,十有八九是背后“610”下的密令,法官被当作木偶耍,作秀走法律过场罢了。

另外,多年以来,法院一直在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给法轮功学员定罪。而余姚案曝光出的“批复”,恰是法院自己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铁证。本案律师说,“批复”表明,法院将刑事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变成一审终审制,将纠错监督作用化为乌有,“二审法院和一审法院赤裸裸地破坏了国家的法律实施,涉嫌滥用职权罪”。

加拿大的前中国最高法院法官谢卫东在声援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时表示,中共镇压法轮功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他们这样做,在法律上没法解读,不可思议”,“这违反宪法。从刑法上来说,也一定是违法的”,他们“没有经过任何司法程序,完全是暗箱操作。使用另外一套体系——610办公室,任意摧残,随意定名,坚决要你放弃信仰”。

对宁波余姚一审二审法院如此赤裸裸地践踏法律,残害无辜,六位代理律师在向浙江省高院递交的控告书,直接刑事控告两审法院院长和承办法官。既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浙江高院、高检必须受理。省高院将如何处理这个控告?被刑事控告的院长法官们难道心里一点不打鼓?只有白天不做亏心事,才能半夜不怕鬼叫门。

本案代理律师大义凛然,对控告的结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没抱多大期望,但还是坚持控告,葛永喜律师说,“这种控告也就是一个揭露的过程”。揭露出的正是法轮功冤案的真相。现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三级法院面对的是六位“死磕”律师,他们将如何逾越“死磕”律师身后的人权与法制的高墙?

法官谢卫东盛赞中国这群有脊梁的“死磕”律师。他还说:“所谓的死磕律师,是死磕法律,就是坚决要求你依法办事”,“他们要求你依法办事。你作为一个立法、执法、执政的党,却不高兴?”

对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非法判决,是违法犯罪。涉及的各级法官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610”有自己的帐要清算,公检法各有各的帐。迫害法轮功的法官,都面临像宁波余姚的法官被刑事控告的危机。诉江大潮正在将发起这场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推向审判台,大清算时再收手,岂不太迟了?还奉劝参与迫害的人,识时务者为俊杰;顺天意,躲劫难。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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