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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兼任助理争议 台劳团:废学习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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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3日电)兼任助理问题吵不停,大学校长连署陈情盼劳基法排除兼任助理。高教工会今天到行政院抗议大专院校向行政机关施压,要求应废除学习型助理。

兼任助理纳保问题引发争议,教育部和劳动部6月已分别颁布相关处理原则,要求各大专院校为有劳动之实的兼任助理及工读生纳劳健保。但引发不少大学的反弹,忧心会有低薪高保、身心障碍进用、违反师生伦理等问题。

高教工会上午在多校学生会及全国教师工会、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台湾劳工阵线、自主劳工联盟等团体声援下,到行政院前抗议。

高教工会提出三大诉求:应全面落实学生兼任助理“劳动基准法”的权益;废除“学习型助理”;扩大教育经费,补贴聘雇助理相关费用。

抗议团体认为,“劳动部在2014年1月17日公告私校兼任助理纳劳基法,因此像世新、淡江等私校,兼任助理目前都已全面纳保。”各大专院校早该研议兼任助理纳保相关程序,而非拖到今天以“来不及准备”为由,拖延规避。

教育部6月颁布处理原则,将兼任助理划分为“劳雇型”与“学习型”。抗议团体指出,该原则公布后许多校方扩大定义“学习”范畴,罔顾劳动现场状况,乱象环生。

抗议团体强调,兼任助理是否为劳工,非教育部或校方说了算,更非“学习型”三字可打发,必须据工作现场是否具从属性、替代既有人力、劳动与所得是否对价关系、劳动成果归属等方面来判定。

此外,抗议团体呼吁,政府部门应正视兼任助理纳保衍生的经费问题,除应扩大必须的人事支出,更应合理分配高教经费,非以经费缺口为借口,实际上却要牺牲助理们合法应得的劳保年金和劳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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