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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兴航无预警停飞 观光局吁提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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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21日讯】复兴航空明天无预警停飞。交通部观光局今晚表示,复兴航空突然停飞,旅客及旅行社都是受害者,复兴航空应提出补偿方案。

观光局说,经初步了解受影响包含自国外回台及赴国外的参团旅客约120团、3000人,为保障参团旅游消费者权益,观光局立即与旅行业全联会、台北市旅行公会及品保协会成立应变小组,并协调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商定旅客参团解约退费处理原则。

观光局说,复兴航空无预警停飞,旅客与旅行社都是受害者,旅行社应先对旅客负责,再向复兴航空求偿,建议复兴航空因无预警停飞对旅行团造成的影响,提出补偿方案。

观光局表示,对还未出发的旅行团,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契约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时,得解除契约,不负损害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将已代缴的规费或履行契约已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扣除后的余款,退还旅客。

对已出发的旅行团,旅客因复兴航空停飞无法依原定行程返台,旅行社得变更旅程,如因此超出原定费用时,应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31条规定,旅行社不得向旅客收取,并应妥适安排旅客转搭其他航班返台。

另为因应复兴航空无预警停飞后续处理,观光局已协调旅行业全联会及品保协会成立应变小组,协助旅行社采取预为因应作为如下:

一、全面清查受影响旅行团体及人数,并成立单一窗口,通知旅客协商延团、转团或改搭其他航班等调整行程措施。

二、原定航班变动取消、迟延致旅行团体无法启程、延后出发或返国时,协调复兴航空应立即通知旅行社,并提供其他替代航班及给予航班取消、迟延所生损害的补偿。

三、如复兴航空确已无法提供运送服务,协调其他航空公司提供航班机位,使旅行团体顺利出国及返国。

四、近期出发的旅行团体,预支领队额外费用,以备发生旅客滞留时支付所需费用。

观光局表示,旅客与旅行社如遇有解约退费的消费争议无法解决,请洽品保协会(台北市长安东路2段78号11楼)或观光局(台北市忠孝东路4段290号9楼)申诉;相关旅游咨询可利用本局免付费电话0800-211734、品保协会申诉专线02-25068185查询。(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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