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公有屋顶 106年全设立太阳能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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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积极发展绿能政策,持续推动机关学校公有屋顶标租设置太阳光电系统计划,105年接续办理第二阶段屋顶标租计划,预计106年底可完成市内所有公有房舍的屋顶设置,每年可发电1,653万度,减碳量超过8,610公吨。

以屋顶标租模式发展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是环保局主办推动的示范模式,市府从系统商售电收入收取一定百分比之回馈金当作是出租屋顶的收入,104年的回馈百分比是17.2%;104年已顺利设置50处(学校部分45处,机关部分5处),设置容量5,564.8峰瓩(kWp),每年发电量超过600万度,并可增加500万以上租金收入,顺利达成预期目标,成果丰硕。

桃园环保局指出,全市约有360个机关学校,经评估扣除无法施作的场地,预计应有200个公有房舍适合装置,依照计划分二期,3年设置完成,第一期于104年完成50处,剩下150处规划于2年内全部完成。

经济部能源局调高北部县市的售电趸售费率12.5%,鼓励北部县市积极推动,因此105年度标租计划经过公开评选结果,由大同公司得标,并以最高售电回馈比例22.5%回馈桃园市政府,预计20年可回馈市府4亿元的租金收入,设置完成后每年可发电1,653万度,减碳量超过8,610公吨,大同公司更承诺维护管理20年,20年后太阳光电系统设备将无偿赠与桃园市府。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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