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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污水费征收过程 蓝营三诉求 再杠陈菊

国民党高雄市议会党团议员11日痛批高市征收污水道费,行政混乱扰民。(李怡欣/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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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高雄报导)高市议会11日市政质询,国民党团议员为高市征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再度杠上高雄市政府。市议员黄绍庭表示,国民党并非反对征收,只是在误征与行政多处混乱情形下,要求市府暂停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并将污水下水道征收自治条例送议会审议,而且必须主动承办误征的退费事宜。对此,陈菊回应,误收事件应向市民致歉意并承担勾稽失误责任,让退费更便民。但陈菊仍表示,不会停止收费及重新提出征收办条例送审的坚定立场。

黄绍庭指出,高市法制局强调污水道费征收办法是根据污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条例办理,但是“管理自治条例的生效与三读通过,是在征收办法之后才有的”。 他还说,当初征收污水道费,仅凭市长一纸行政命令,其余5都,都是依据自治条例开办征收,因此,要高市府检送自治条例送议会审查。此外,对于有未装管却遭到高市府误征使用费,黄绍庭认为,市府该检讨行政程序,主动稽查并退费。

高市水利局下午做出说明,对误征民众道歉,并表示,污水下水道使用费误征退费将可由水费抵扣。

另针对国民党要求将使用费征收自治条例送至议会审查,水利局说,使用费是依据中央下水道法规定由本市拟定征收办法,而《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征收办法》于101年1月6日经内政部核定,同年6月12日高市议会也已同意备查;并且在《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条例》中亦明定使用费之征收,无须再送议会审。

对于,市府回应不暂缓征收以及将自治条例送审,国民党团表示遗憾。◇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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