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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商品标示抽查 不合格率逾3成

遮阳衣物商品标示抽查,不合格率3成以上。(经发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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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艳阳夏季遮阳商品纷纷出笼,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遮阳衣物,桃园府经发局及消保官针对各卖场及服饰专卖店,进行遮阳衣物商品标示抽查,至5月31日止,共抽查222件,包含遮阳外套、遮阳裙、袖套、手套、口罩、帽子等,其中有75件标示不合格,不合格率超过三成。

经济发展局稽查结果,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的商品共有75件,不合格率达33.78%,主要以未完整标示“纤维或羽绒成分”为最多(51件);未标示 “洗烫处理方式”次多(34件)。依产品种类分别来看,不合规定商品中以遮阳袖套不合格计有27件为最多,倘标示不清,恐误导消费者选购。

依据“服饰商品标示基准”第3点规定,服饰商品应该标示“制造(进口)商名称、地址、电话”、“尺寸或尺码”、“生产国别”、“纤维或羽绒成分”、“洗烫处理方法”等事项,始可上市陈列销售。

经发局表示,标示不合格商品,将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罚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必要时,将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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