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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评委员接标案?环署倾向应利益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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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杉原棕榈案上周审查,环评委员未对争议点做出回应,最后举手表决通过引起哗然。立委林淑芬7日质询时表示,环评委员的遴选机制与组成成员一直被质疑,要不要提出检讨?环评委员有没有人承接环保署委托研究案,并利益回避?此外,她建议,官派代表不要有投票权、不要成为投票部队。

学者许静娟2009年研究发现,由于主管机关及开发单位的压力,有改革意识的环评委员全遭汰换。而官派代表因为政治力运作,当然服膺于行政部门的意 见,全部意见一致。官派代表可依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所辖、所管的法令,对环境冲击影响评估表示意见,但他们仅止于列席而没有表决权。林淑芬要求环保署提供过去环委在任期内承接环保署委托案、标案的统计数字。

环保署长李应元回应,订定环评委员审开发案时利益回避机制,这点他完全支持。若担任环评委员就不能承接、申请环保署相关的研究案,这是一个基本原则,而边担任环评委员边承接环保署的委托研究案、标案,未来也一定要回避。◇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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