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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携手友邦渔业合作 利欧盟撤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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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9日讯】农委会渔业署副署长黄鸿燕今天表示,中华民国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签署渔业合作协定,达成欧盟希望台湾跟渔业往来国加强合作管理的要求,有利欧盟撤台湾黄牌。

黄鸿燕指出,农委会今天29日举办“中华民国政府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渔业合作协定签署仪式”,由农委会主委曹启鸿与马绍尔资源暨发展部部长AlfredAlfred,Jr.代表签署,马绍尔财政部部长Brenson Wase、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常以立,以及渔业界领袖多人观礼。

黄鸿燕说明,马绍尔为太平洋岛国,是我国的友邦,渔业上有多年合作关系,是我国鲣鲔围网及鲔钓渔船的重要渔场。

他补充,我国鲣鲔围网年产量约16万至22万公吨,产值达新台币70亿元,渔场大多位在包含马绍尔在内的7个太平洋岛国的200浬专属经济海域内。

他补充,前述渔场原属8国,扣除帛琉不开放,所以是位在7个太平洋岛国的专属经济海域内;我国除今天新增与马绍尔群岛签署协定,之前并已跟无邦交的巴布亚纽几内亚签署备忘录,也已跟有邦交的索罗门群岛、吐瓦鲁及诺鲁签署协定,累计完成5国相关签署。

黄鸿燕重申,欧盟要求我国与有入渔、卸鱼、渔业投资的国家建立渔业合作关系,循此签署以上备忘录或协定,可强化台湾的渔业管理,让欧盟看到台湾在强化打击非法、未报告及不受规范(IUU)渔业活动的用心,有利欧盟尽早解除对我远洋渔业举黄牌之举。

他还说,也有利台湾未来跟对方国进行合作、投资,是很好的发展。

欧盟去年10月对台湾远洋渔业“举黄牌”,并分今年3月底、9月底、明(2017)年3月底,共三阶段审查改善情况。

另“渔业三法”(“远洋渔业条例”草案、“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及“渔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已配合欧盟主张,完成修法。(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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