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锦瑟(30)

作者:宋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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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释重负地走回家,晓得母亲那里还有一关,然而没关系。母亲不会舍得她不高兴的。

暮色里的小镇一片闵静,她心里觉得寂寞极了,真的不知道一辈子待在这种地方的人,都是怎么过的。人活着和死了没有两样,从头到尾都没发出一点动静。她想一想遥远的北京,从窗口望出去的都市灯火,如火山喷发,熔浆流淌,天都烧红了。

屋子里很是萧瑟,静默无声。灯下,那圆台面的酒席菜式还在远处,杯盘碗筷都不曾收拾。母亲独坐在桌前,木然地对着台面,头发蓬乱,面色浮肿,是刚刚哭过一场的样子。朱锦心里本是略感凄凉的,看见母亲的模样,却只有厌烦。她站在门口,说:“这个人和我不是一路人,你不要多想了。”

“我晓得你会把人家撵走。”母亲说:“你和谁是一路人?谁把你推到火坑里,你就认这个人是一路人。好好地待你的,你怎么看得上眼呢?”

“你根本不了解!你什么都不了解。”朱锦叫起来。

“我不懂,也不了解。我懂道理,通晓这世上的人情世故。 ”母亲霍地起身,厉声道:“你就往死路上作吧。”

“我看不上这么个男的,就是往死路上作吗?你了解他吗?”

“你看得上谁呀?你也就是自个儿作贱自个儿。”

朱锦再也想不到,母亲会有这样穿肠破肚的话说给自己。她紧紧地闭着嘴巴奔向房间,扑到床上,被子蒙住头,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再也想不到,有一天会和母亲这样持戈相向,这实在是太毁灭了。是因为男人吗?这个肤浅的男孩子,还是雷灏?她眼下该怎么办呢?从此要和母亲对着来,反目成仇了吗?

在这个屋檐底下,她们没办法共处了。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激烈的母亲,她但凡开口说话,口气总是斩钉截铁,命令朱锦,不要再去北京了,不要再上那个丢人现眼的白痴学校了,反正上那个劳什子的学校只是为了送死。回到以前的那个剧团去!怎么回不去了?是你看不上那里了吧?庙门太小容不下你了。你说说,一个女孩子本分点有什么不好?一把米一把米养你这么大,就是为了你如今好死不死丢人现眼吗?剧团回不去都没有关系,总是短不了你一碗饭吃。那就哪儿都不要去了,就在家里安生待着,总是不至于饿死的。你再出门,你爸在地底下都要被你羞辱得再死一回。

你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哼,你还要做什么?你不是眼睁睁地送上门去给人做小老婆么?

母亲脆着嗓门,流利地口不择言,朱锦完全没有还嘴的能力,她母亲在这镇上硬气了一辈子,也和三姑六婆、街坊邻居针锋相对了一辈子,而今她这股劲用在朱锦头上,女儿就完全不是她的对手了。她无论做什么,说话或不说话,叹一口气还是屏住呼吸,任何一个举动都能让母亲生气,都能让她那些数落川流不息,在她的数落里,朱锦感觉到自己已经被活活地剐肉削骨,脸没有了,心也没有了,痛却是真的,她痛得骨架都散了。她们母女多少年都同宿一张床榻,现在母亲却不要再和她住了,自己在楼下的厢房里另铺了一张床,连墙壁上一直挂着的披着黑纱的父亲的遗像,也一并搬下楼了。

母亲的架势,全然不掩饰她对这个女儿的嫌弃了。在母亲的眼里,这个女儿已经堕落得恶俗无比了,在混沌里还练就了一副势利心肠,一心做着攀附豪门望族的梦。还有,她那种年轻女子的身体,怎么说呢,她整个人的样貌、姿态、气息,都令母亲心里生出本能的嫌恶。她本是个青春守寡的女子,这么多年来,支撑她这种寒素、简朴、清白的生活方式的力量,都源自于她清静好洁的天性、她的克制、廉耻感强烈的检点和自重。而今,她的女儿朱锦,年轻女孩子发育完好的身体,她的一钵浆糊的脑瓜里,意念纠缠的绵绵情思、春心荡漾的胡思乱想,看似无影无形,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显像在她的面貌和身形间,具体极了,也令母亲对她厌烦极了,她不喜欢这欲念芜杂的年轻女子,尤其是,这是她的女儿,来源于她的身体,是她和她死去的丈夫的产物。那猝然结束的幸福婚姻,情投意合的情份足以充盈她一生的孤寂,她并不后悔她这一生。然而,眼下这个女儿,她的行径,于她和她的亡夫,全然是莫大的讥讽和玷污。她不认同这样的生命,这样的生命,根本不该把她生下来。@#

责任编辑:李婧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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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每天,朱锦去上学,风又急又冷,席卷着尘土。大风里她是最无动于衷的一个人。她也不再扯着罗衣当挡箭牌,放了学,她急匆匆地走在暮色的街道上,四周都是人,只有她独自走在一段雪白的隧道里,可以听见的只有脚步的回声,然而,她确认,有一个人,在隧道的外面等候她,为了抵御她走出来,他将这长长的隧道筑建得有一生那么长,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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