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云林垃圾争议 环保署:垃圾处理要互惠

环保署2015年、2016年协调外县市代烧云林垃圾分别是2.9万、6.1万公吨。(中央社/提供)

人气: 5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7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关于云林县垃圾争议,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28日提出短中长期政策。他表示,垃圾处理要互惠,不能要求别人代烧垃圾,底渣却不给运回来,垃圾议题攸关环境清洁及在地人民健康,处理原则应该跳脱政治蓝绿思维,不该往政治操作。至于云林县内的林内焚化炉是否要启用,他也回应,云林的问题是底渣运回问题,所以启用林内焚化炉并非政府当前政策。

环保署2015年、2016年协调外县市代烧云林垃圾分别是2.9万、6.1万公吨,2017年初又协调北、高两市焚化1.5万吨垃圾。云林县政府跟北、高协议,代烧1吨垃圾,云林要回运1.8吨底渣,但回运作业受阻,云林迄今已堆置2.7万公吨垃圾。

环保署督察总队副总队长林左祥说,云林垃圾的处理,环保署与地方政府已经提出短、中、长期的解决对策。短期方面,环保署将持续协助与外县市沟通,协助云林处理垃圾,云林也须提出底渣产品去化具体期程。由于云林辖内的掩埋场其实还有11万立方公尺空间,应协调乡镇公所暂置垃圾。

中期方面,要求云林在6月底前提出底渣再利用计划,优先用在辖区内公共工程,或透过工程会协调用于中央部会的公共工程,并研拟与代烧垃圾政府互惠互助措施,或签订垃圾处理区域合作行政契约。

长期部分,环保署将依“多元化垃圾处理计划”,补助云林如厨余脱水减量、快速堆肥、垃圾分选等设备,建立自主处理机制。环保署已检讨县市代烧垃圾回运焚化底渣及资源化产品合理比率,并纳入“垃圾调度管理办法”草案中研议,该草案预计7月预告。◇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