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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我做主 台大云林分院完成首批预立医疗签署

台大医院云林分院设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已有6人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未来可依当事人事先表达的自主意愿,决定自己的医疗照护方式。(廖素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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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廖素贞台湾云林报导)为保障民众“善终权”及“医疗自主权”,病人自主权利法今年1月6日正式上路,台大医院云林分院3月设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迄今,已有6位民众率先响应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要做自己生命的主人!

医疗照护咨商门诊是由医师、护理师及社工师等共同组成的团队,依“病人自主权利法”规定:具完全行为能力者经医疗机构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后,得为预立医疗决定,在公证或见证程序完成后,注记于健保卡。

家庭医学部主任洪寿宏表示,当病人符合末期病人、处于不可逆转之昏迷状况、永久植物人状态、极重度失智、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临床条件时,即可依当事人事先表达的自主意愿,决定自己的医疗照护方式,家属不得干预,医疗人员也不得违背。

台大医院云林分院安宁病房志工周裕耀、陈金雪率先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
台大医院云林分院安宁病房志工周裕耀、陈金雪率先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廖素贞/大纪元)
台大医院云林分院安宁病房志工周裕耀(右起)、陈金雪在立委刘建国、院长黄瑞仁、副院长刘宏辉等人的见证下,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要做自己生命的主人
台大医院云林分院安宁病房志工周裕耀(右起)、陈金雪在立委刘建国、院长黄瑞仁、副院长刘宏辉等人的见证下,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要做自己生命的主人。(廖素贞/大纪元)

安宁缓和病房主任黄建勋表示,日前台大医院云林分院已完成首批预立医疗决定书,由担任安宁病房的两位志工率先响应,陈小姐与周先生因为接触末期病人的服务经验,目睹许多临终医疗抉择的难题,因此他们希望即早规划人生最后一段路,并透过这样的沟通过程,与家人分享自己的医疗决定,除了保障自己的善终权益,避免不当的医疗加工,也能让挚爱的亲友在关键时刻不必承受为病患做决定的纠结。

陈小姐说,过去虽曾签署“不施行心肺复苏术同意书”,但只能保障未来生命末期时不会被施予心肺复苏术或延长濒死过程的维生医疗,她担心在现代医疗科技下,如果不幸永久昏迷、成为植物人,或因老年严重失智时,医疗人员会为她插上鼻胃管,或使用其他延长生命却没有生活品质的医疗措施,因此邀集亲人共同参与医疗照护咨商讨论,明确表达自己的选择!

周先生过去也曾为父亲下了抢救到底的决定,结果父亲离世时完全肿胀变形的身躯,成为他永远的遗憾!后来母亲面临人生大限时,他坚定选择安宁缓和医疗,终于换得母亲安详完好的遗容。过去他虽然公开为自己预立遗嘱,如今率先签署预立医疗决定,除了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外,也让亲人不再因自己留下遗憾!

花了二年时间大力推动病人自主权的立委刘建国说,整个推动过程与有关单位经历无数次的磋商讨论才完成立法,非常不容易,实施后若有需要修正的,我们也愿意配合修正!

院长黄瑞仁表示,每个人无法逃离生老病死,当人生走到尽头,有尊严走最后一哩路,是重要课题。“病人自主权利法”让病人自己选择决定治疗方式,事先做好沟通,才不至于造成家属面临抉择时的不安。

副院长刘宏辉说,医疗照护咨商门诊是自费门诊,一人收费3500元,陪同家属2500元,若有意愿参与本院医疗照护咨商,请洽本院医疗事务室社会工作组或家庭医学部总医师办公室,将有专人协助挂号及完成咨商前的准备工作。咨询电话:6330002#8182,陈社工师。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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