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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投法修法与选举脱钩 连署须附身份证影本

行政院11日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影本及连络电话”的规定,取代现行仅填写身份证字号。图为示意照。(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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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11日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防止死人连署,新增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影本及连络电话”的规定,取代现行仅填写身份证字号,并规定公投可与选举脱钩、延长准备期、投票当日不得宣传、缩短主文等,送交立法院审议。

据行政院发言人Kolas转述,行政院长苏贞昌裁示,本次修正主要为补正2018年11月24日九合一选举合并办理公投作业所发现的缺失,明定公投涉及人民权利义务者,不得违反相关国际人权公约及其施行法规定。

草案把公投与大选“应”同日举行,修正为“得”同日举行,也就是公投可与大选脱钩;且原先规定公投案公告成立后一个月起至六个月内举行公民投票,修正为三个月起至六个月内举行,延长准备期;并规定缩短公投主文、新增公投简称,主文不超过50个字,简称不超过10字,并规定理由书不超过1,000字。草案并增订提案人及连署人名册应附具国民身份证正、反面影本。

苏贞昌指出,《公投法》在众多有志之士长年共同努力下,终在2018年1月修正通过,大幅下修了提案、连署及通过门槛。但好不容易在打破“鸟笼公投”之后,2018年首度办理的公投过程中,却有特定团体及有心人士,透过系统性的大量抄写名册,进行提案连署,甚至其中还有3案同时、恰好都有连署的造假情形发生,这让政府便民的美意与人民直接作主的公投立法精神,遭到践踏,实在很遗憾。政府绝不允许深化民主的公民投票制度,反而沦为伤害台湾民主的工具。

他强调,若有人假借民主程序,破坏民主或者在施行作业过程中遭遇非常多的情况,导致公投无法顺利进行,又或者因为公投的同时举行,发生很多选民无法接受的选举时间延宕等,政府有责任通盘检讨,让民主精神持续,选举顺利作业,并好好表达民意,各方面都需要智慧的处理,让台湾的自由民主逐步成为世界典范,也让民主真正在这块土地生根茁壮。◇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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