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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占领政院 魏扬等8人改判有罪

太阳花学运“323占领行政院”案,台湾高等法院28日二审改判魏扬、陈廷豪等7人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魏扬(右4)和律师团代表尤伯祥(右3)等人于高院大门前召开记者会说明。(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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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学运领袖魏扬等8人因“323占领行政院”案遭检方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诉,一审台北地院2018年判决无罪,检方不服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历经近3年审理,认定具有主观犯意,28日改判魏扬等7人2至4月不等徒刑,仍可上诉;并驳回其他罪嫌判决的上诉。

太阳花学运“323占领行政院”案,台湾高等法院28日二审改判魏扬、陈廷豪等7人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魏扬(图)于高院大门前召开记者会说明。
太阳花学运“323占领行政院”案,台湾高等法院28日二审改判魏扬、陈廷豪等7人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魏扬(图)于高院大门前召开记者会说明。(陈柏州/大纪元)

检方指控,时任“黑岛青”总召集人魏扬、成员陈廷豪、“沙漠野百合”发言人许立等8人,用脸书或在行政院、立法院持扩音器发言,号召指挥群众占领行政院,涉嫌煽惑他人犯罪。一审台北地院认定,8人言论是因为不满政府强行通过“服贸协议”而发表情绪激动言词,或为提振士气而呼喊口号,主观上难认故意煽惑他人犯罪,判无罪。

但高等法院二审判决指出,行政院非公众得随意出入的场所,魏扬等人分别在行政院区内,持麦克风以言论或文字呼吁不特定人共同采取仿效占领立法院的行动而占领行政院,但行政院加强安全维护,特别架设拒马、蛇笼,并由员警驻守戒护,非聚集众人之力以强暴胁迫手段难以达成,因此触犯“煽惑他人犯罪”,且此罪不受言论自由保障。

高院也认为,当时立法院并未全然丧失监督行政权的功能,外界争议的“服贸协议”送交由立院院会存查,立委仍可透过党团协商解决此争议,难认代议政治失灵,且可透过释宪解决此争议,占领行政院为非必要采取手段;此案没有妨害公务、侵入行政院占领的正当性,也无行使人民抵抗权、公民不服从的阻却违法适用,因此改判魏扬等人有罪。

对于判决结果,魏扬表示,身为台湾人,当天有责任出现在行政院广场表达自己的声音,但检察官、法官却将民众看成是没有思考能力、只会从众的暴民;高院的判决不仅是对被告的侮辱,更是告诉成千上万站出来的台湾人“你们都是被煽惑来的”,这对台湾民主来说这是非常糕的讯息。被告之一谢昇佑表示,“为了民主,我们真的无法认罪”。

而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则在脸书上表示,“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他认为,太阳花群众运动不是“公民不服从”,因为他们攻击警察、霸占国会,并攻占行政院,而不是在街头静坐示威;且“服贸”当时仍需送院会处理,并不是已经没有机会表达反对;而他们纠众示威、鼓动群众、侵入公署、破坏公物之后,却不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同样是太阳花学运,率先占领立法院的前立委黄国昌、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也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诉,但一审采认“公民不服从”概念,全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院二审认为,此案源于立委张庆忠欲强行通过“服贸协议”立法粗糙,黄国昌等人并无犯意,2018年3月仍判黄国昌等22人均无罪,因检方未上诉而定谳。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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