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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审陪审应有配套 民团:政府应与民间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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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 报导)为抗议立法院将于临时会草率通过参审制的“国民法官法”,“陪审参审一并试行推动大联盟”持续静坐至13日止已达15天,联盟召集人、民间司改会董事长林永颂强调,民团并非想与执政党作对,而是要纠正草案中的错误,希望执政党能多倾听、沟通,不应草率通过立法。

林永颂13日针对来自学界、民间作家、司法官等各方的媒体投书做出回应。其中,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洁在《审判改革不能是人权自助餐》一文中认为,台湾不能只要陪审的好处,却不愿意负担检察官职权、妨害司法罪章的建立、证据法则与举证责任的配套改革成本。

对此,林永颂指出,美国刑案选择采用陪审制的比例仅约3%,但选择由职业法官审判的案件更少,因为大部分的被告都会与检察官就罪名、刑度达成认罪协商;但台湾司法体系目前的认罪协商制度效果不彰,若要施行陪审制,势必要修正协商空间,林志洁的说法相当正确;而法律扶助制度也应一并检讨,避免经济弱势者被迫同意认罪协商的结果。

其次,林志洁在文中也指出,实施陪审制的国家为了避免审判公正性被外界影响,订定强力的妨害司法处罚规范。而林永颂认为,不论是陪审员、国民法官、或是职业法官都有被外界影响的风险;民间的版本确实有不够完备之处,但执政党目前急于在临时会通过的司法院版本也同样缺乏相关配套,而此问题应由官方和民间共同思考、研拟。

林志洁在文中也提出,英美法体系中采取完全的当事人进行主义,且被告可同时兼具证人身份;虽然检察官有举证责任,但被告也需尽力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若要实施陪审制,也应一并改革我国证据法则与举证责任。林永颂则表示,不论实施参审或陪审,现行制度都需要改革;未来要调查证据、向法官与人民说理论证的律师,其素质与能力更显重要。

不过,林永颂表示,相较于由国家训练的检察官,律师的素质却参差不齐,恐无法完整保障被告权利;因此在司法院所提的草案中,针对十年以上重罪案件人民才能参与审判、由公设辩护人强制辩护,他建议应转由法律扶助基金会的律师进行协助。林永颂强调,林志洁提出了许多审判制度变革中需要因应的配套措施,是参审、陪审都要面对的问题。◇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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