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安心选戴合法医用口罩 落实自我防护与社区防疫

人气: 3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21年01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为了解市售口罩产品的危害风险及品质,以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共同针对市售30件有色医用口罩产品及82件有色非医用口罩产品,进行检验“禁用之偶氮色料”及“游离甲醛”,结果全数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苗栗县政府卫生局张蕊仙局长呼吁乡亲,选购口罩产品时,如有异味,请勿购买。请至合法登记的医疗器材贩卖业药商或药局场所,安心选购合法的医用口罩及正确配戴,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乡亲们的健康。

购买医疗口罩时,要分辨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无论是本国制造或国外输入的医用口罩产品,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都会给予许可证字号,厂商须依法将产品相关讯息标示在外包装上。民众可以请店家指出包装标示的许可证字号,或运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的“西药、医疗器材、含药化妆品许可证查询”系统网页查询相关资讯,确认产品登录核准的资料,确认购买的产品是否合法。

卫生局药政科也提醒,卫生福利部已于2017年公告“药商(局)得于通讯交易通路贩卖之医疗器材及应行登记事项”,医疗器材贩售业者有意经由通讯交易方式贩售医用面(口)罩者,除要有合法的来源管道外,需取得“通讯交易通路”业者同意授权,并向卫生局提出申请“通讯交易”核准。贩卖业者于通讯交易通路明显可见之处,依公告事项揭露讯息。

防疫期间,正确配戴口罩、注意个人清洁、用肥皂洗手、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室内大于1.5公尺、室外空气流通处至少1公尺),避免不必要的聚会、出入医疗院所或出国旅游等安排,以落实自我防护及社区防疫。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本局咨询电话037-558080,或就近向各乡镇市卫生所洽询。

责任编辑:李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