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0岁男袭警罪上诉得直 法官指原审裁判官认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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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综合报导)一名20岁男学生涉前年“超合作运动”期间,在乐富站被捕。他早前承认一项公众妨扰罪,但否认撞伤警员,不过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罪成,判入劳教中心。他不服定罪上诉,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昨日裁定男学生上诉得直,指案发片段没有拍到上诉人冲撞警员,认为裁判官可能误认片段中另一名被警方追截的黑衣人为上诉人,不排除袭击警员的人是该名黑衣人,控方未能举证至毫无疑点。

张慧玲在判辞中指,考虑控方证人的证供及重复观看案发录影片段后,认同上诉方的说法,原审裁判官屈丽雯误以为片段中被警员追截、戴绿色口罩的黑衣人是上诉人,但上诉人戴了黑色面巾。而且没有片段显示上诉人有撞向警员,亦不见上诉人在袭击警员后“U-turn”转身逃走。

张慧玲又指,因为上诉人出现的时间,与被警方追截的黑衣人异常接近,不排除警员是被该黑衣人袭击,因此控方未能举证达至毫无合理疑点,裁定上诉人上诉得直,撤回袭警罪。

不过张法官认为,原审裁判官的错误裁断“可以理解”,称自己是多次重看影片才察觉被警员追截的黑衣人并非被警方制伏的上诉人。

男学生早前被判入劳教中心,现时已服刑完毕。◇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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