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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害防制法协商卡关 医提1项后果须政府承担

开放纳管加热烟的《烟害防制法》修法,4日进入第四次朝野协商,仍无法取得共识。图为资料照。(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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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开放纳管加热烟的《烟害防制法》修法,4日进入第四次朝野协商,但本次会议上,国健署与朝野立委们仍无法取得共识。会上国健署强硬表态,使用健康风险审查字词,医师认为,等同于将烟品风险分类,这是错误的,烟品对人体均有伤害,没有所谓健康烟品。

加热烟与传统纸烟相似,主要成分为烟草,原理是透过充电加热器(载具)提供350度热源到烟草柱,会产生含尼古丁成分的气雾,加热烟与电子烟及传统纸烟相同,三者均有成瘾性及存在二手烟问题,长期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4日进入第四次朝野协商,之前各委员已与卫福部拟具两项共识,包括“加热烟载具不广告、不宣传”、“20岁以下禁止购买加热烟载具”,但本次会议上,国健署提出版本,与协商结果不同,更外传卫福部、国健署遭上级施压,使得原本上周协商,将加热烟组合元件载具纳入法规,不到一周便翻盘,

会议上国民党立委林为洲、林奕华及民进党立委吴玉琴、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等人均主张,加热烟的载具应该一并纳管,并一致同意将修正条文第7条的健康风险评估字词改为“上市前审查”。

国健署长吴昭军会上强硬表态,用“健康风险审查”字词,针对已上市的烟品,就能进行审查,反观若使用“上市前审查”会有相关疑虑,因为针对已上市的烟品,就无法审查。

对此,台大医院家医部医师、台湾医界烟害防制联盟秘书长郭斐然向《大纪元时报》表示,“等同于变相替烟商宣传,帮烟商打广告”,且“用词的副作用很大”,因没有所谓健康的烟品,若用健康风险评估字词,等同于烟品能分为健康与不健康,难道通过后,“就代表政府支持这个健康的烟吗?”

郭斐然说,将烟品风险分类,基本上是不对的事,烟品都是有害,没有所谓健康烟品,就像是《烟害防制法》规定,传统纸烟不能有“淡烟”名词,因可能涉及宣传疑虑,让民众误以为健康风险比较小,更直言,健康风险评估用词比淡烟还糟糕。

此外,吴昭军也在会上说,载具会先通过主管机关(经济部)标准检验,合格后再由国健署审查,并正向表列提供国人可以购买贩售,但加热烟载具若没有燃烧“就没有危害”,甚至提到“其实载具只是单纯的3C产品”。

对此,郭斐然以枪跟子弹举例,政府若要管制枪械弹药,枪与子弹都要列管,不能说只有枪没有子弹,就无法杀人,因此枪支不需列管,因此,烟草与载具都要一起列管,因购买载具就是要抽烟草柱,现在管制烟,却没有管制载具,甚至能在网路购得,网路甚至无法管控购买者年龄。

郭斐然说,载具若变成3C产品,等同于“大开放”,完全不管载具,但烟商就是用载具宣传,烟商也已知道这个漏洞,且在全球各地都是用载具宣传加热烟,“熟知的加热烟也都是载具名”,这都是很严重的问题。

郭斐然说,《烟害防制法》无法管制所有行为,仍会有烟商可能会触法,但法律代表政府的精神,若政府“连这项精神都没有,那政府还要做烟害防制吗?”

若政府执意通过修法,政府必须由承担“烟害防制指标”的后果,郭斐然说,“烟害防制指标”包括“吸烟率”及“烟品消耗量”,届时成年人及青少年的“吸烟率”都会上升,此外,包括加热烟、传统烟品,烟品的总消耗量将会上升。

家长代表:努力多月走回原点

“努力好几个月,现在却走回原点”,全国家长会长联盟理事长黄正铭向《大纪元》说,原本满怀希望,4日协商能达成一点共识,也很高兴大家都是以孩子的健康为重,没想到却在3日晚间搭高铁回家前,听到相关传言,他最终是含着眼泪回到家,“我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黄正铭说,拜托政府饶了老师、孩子,若载具变成3C产品,厂商可能会免费提供载具给学生使用时,可能会增加吸食诱因。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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