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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不能投票 台监院要中选会、卫福部检讨

图为台湾选造势活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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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26日表示,去年九合一选举中选会及指挥中心表示囿于COVID-19疫情及选务人力考量,决定非重症确诊者不得外出投票。但相关决策及操作方式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则,依法裁罚之说明有误及沟通不足,致遭剥夺人民投票权之争议。所以,促请中选会及卫福部因应未来重大传染病发生,尽速研议相关措施,确保民众权益。

监察院18日通过监委纪惠容及叶大华所提调查报告,并促请中选会及卫福部检讨改进。监委指出,中选会及指挥中心曾宣布非重症确诊者亦不得外出投票,如违反者,将面临制裁。但后来却说,疑似罹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者,勿外出投票,却无须面对政府制裁。

所以,监委指出,此种区别对待确诊公民与仅快筛阳性公民,以决定得否外出投票之手段,是否可以防止COVID-19传染病扩散以维护国民健康之公益目的,备受外界訾议。

监委表示,依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的相关指南,限制人权的措施必须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则之检验,且不得是歧视性措施。指挥中心与中选会推托囿于当时疫情变化甚剧、选务人力、量能不足,却对于欲出门投票之确诊公民,未能进行细致操作,作成合乎国际人权规范的行政裁量。

因此,监委说,监察院要求,卫福部与中选会允应鉴往知来,与有关机关及早因应规划,对于未来罹患传染病而须隔离之公民,如何确保其投票权之课题。

另外,监委指出,居家照护之非重症确诊者如果于去年11月26日外出投票,将面临最高2年有期徒刑之刑责。但指挥中心却在去年11月8日记者会上传递错误讯息,违反者将裁罚20万到100万,并经中选会新闻稿引述。如何强化防疫规定正确适用与理解,并传递正确讯息,卫福部与中选会也应一并检讨改进。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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