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劣质㓥房|调查:近九成㓥房户要求先安置后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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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去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制定标准取缔劣质㓥房。社区组织协会在1月至5月上旬,访问497名不适切居所住户,发现至少三成㓥房,会被界定为“劣质㓥房”,推算全港有3.3万户。逾九成受访㓥房户同意取缔劣质㓥房,近九成人要求先安置后清拆。

社协解释,据一般住屋标准,在以下项目中符合3项,就当作“劣质㓥房”:一人居所面积以少于 7 平方米,二人或以上人均居所楼面面积少于5.5平方米;楼底低于2米或分上下格出租;单位分租多于5伙;单位间格为易燃物料;没有厨房、厕所及洗浴设备,或厨厕相连;没有空气流通系统或没有可以打开的窗;居所内出现石屎剥落、渗水等单位安全问题,或该建筑物出现消防或结构安全问题,或屋宇署/有关政府部门曾发出修葺令/工程改善令等而又未改善;租金超乎差饷租值1.2倍;该分间楼宇单位处于三无大厦内(无成立法团、无物管公司、无业主/居民组织)。

社协估计现时本港近11万户㓥房中,有3.3万户为劣质㓥房。是次研究发现,81%受访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低于5.5平方米的,亦占整体受访者七成。

调查指,93.7%受访者赞成取缔劣质㓥房,但88.5%受访者要求政府先安置,再取缔劣质㓥房。

6.2%反对取缔 忧无家可归

不过有6.2%受访者反对取缔,原因多样,包括担心居住的㓥房被拆后无家可归;搬离原区影响就业、生活或上学;收入稍为超出申请公屋限额,不合资格申请;家长持双程证、子女未成年的单非或双非家庭,亦因没有成人身份证,未能申请公屋。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表示,现时只有1万多间过渡性房屋,“可能多几个月才有约2万间,简约公屋还要一、两年后才陆续推出,政府要用一、两年时间立法,再登记㓥房,之后才执行取缔劣质㓥房”,担心政府没有地方安置㓥房户,“然后说对方(㓥房单位)劣质、发告票,业主要处理,就赶走居民,到时他们可能要睡在街上”。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担心政府没有地方安置㓥房户,“然后说对方(㓥房单位)劣质、发告票,业主要处理,就赶走居民,到时他们可能要睡在街上”。(余钢/大纪元)

最多受访者愿意接受原区公屋安置

调查又显示,安置方案方面,最多受访者愿意接受“原区公屋安置”(64.2%);接受“现时居所邻近地区的公屋安置”及“任何区域的公屋安置,但视乎条件,如: 该屋邨附近交通、设施”的,分别有49.3%及31%。

如果最终政府的安置方案是要转区,有25.2%的受访者表示会接受,60.8%表示视乎条件,尤其重视交通配套、子女上学及上班的配合,可见即使转区,只要政府可以做多一些支援,大多数居民亦愿意配合。

倡即进行全港㓥房冻结登记

社协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倡议政府应立即进行全港㓥房冻结登记,之后兴建的㓥房,必须符合最低住屋标准,如工程涉及楼宇结构,必须入则批准。 政府的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亦应包括基层关注㓥房团体及㓥房租户,并作广泛咨询。

另外,政府执行机制时,给予业主6个月整改期,如果未有改善就禁止出租,至改善为止;如果租户在法例生效后签租约,就有权提早解约,并由政府提供安置、搬迁津贴,并加快当中已申请公屋者上楼;未申请公屋者则应获安置入住过渡性房屋或简约公屋。 @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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