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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安条例才实施 港府再推网路23条

香港国安处5月28日于全港多区包括大榄女惩教所,共拘捕5名女子及1名男子,年龄介乎37岁至65岁,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其中一名被捕人为正被还押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大纪元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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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陆委会送交国会最新一季“香港特殊地位检讨”暨“香港人道援助关怀行动专案执行情形”报告指出,港府3月23日起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后一个月内,已有香港立法会议员自行下架脸书评论时政之专页,独立书店决定熄灯,外媒“自由亚洲电台”宣布关闭成立 28 年的香港办事处,另外,俗称“网路 23条”之“网络安全(关键基础设施)条例草案”,预计将于下半年提交,舆论担忧中共管制模式将进一步扩展。

陆委会报告说,维安条例涵盖“叛国等”、“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等罪行。

报告提到,所谓之“煽动意图”,除包括引起中国大陆民众、香港民众及在香港的任何人,对中共或香港之制度、机构的憎恨或藐视,还包括引起香港不同阶层民众、或中国大陆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敌意等。

此外,“国家秘密”则涵盖 7 大范畴,从国防、外交,到中国大陆、香港之科技发展、科学技术,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秘密。另“间谍活动”除参加、支援境外情报组织外,勾结境外势力发布虚假讯息,取得、收集、记录、制作或管有对境外势力有用的资料,以及接近、进入“禁地”与毗邻“禁地”处(包括使用无人机),均属禁止行为。“条例”明订适用对象为“在香港的所有人”,意即只要踏足香港,便受该法约束。

报告说,舆论认为,相较于 2020 年北京绕过香港立法会迳订“港版国安法”,此次维安条例则系藉“港人治港”之法理程序,将其管治作为合理内化为香港法律,而此“条例”实施后一个月内,已有香港立法会议员自行下架脸书评论时政之专页,独立书店决定熄灯,外媒“自由亚洲电台”宣布关闭成立 28 年的香港办事处,另有美资银行拟缩减香港总部规模等,“条例”产生之实质影响已开始发酵。

报告还说,“港版国安法”实施后,港人的自由权利陷入严重倒退。而港府官员披露,拟在香港加装 2,000 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止治安及国安违法行为,也使舆论加深“全民被监控”、“新疆化”等担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举办的香港第 5 届国际移民展,原先每日平均约 300 至 500 名民众登记,但今年“条例”三读通过后,登记人数剧增至每日 1,000 人。而该展览最终约有超过 46,000 人次入场,较上届增加 15%。主办单位针对入场者进行的调查显示,52.5%受访者计划在 1 至 2 年内移民,16.2%希望半年内离开香港。多数受访者加速离港计划的主要原因,除教育制度外,还包括对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的不乐观。

陆委会呼吁,中共及港府应以保障香港的自由与人权为重,确保一个让人安心经商、旅游、交流的正常与友善环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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