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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泄密案 立委:机密与否不能主观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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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立委徐巧芯公开揭露外交部送交立法院的密级文件部分内容,引发外交部不满,并向北检控告徐巧芯泄密。徐巧芯8日表示,她所公布的内容,早在3月26日捷克外交部期刊均已公开揭露,并非秘密;不过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反驳,密级文件是由发文单位决定、而非受文者。

徐巧芯近日指控台湾与捷克卫生科技院签订1千万美元援助乌克兰重建医疗计划是密约,间接影射介入捷克当地政党政治。外交部7日大动作告发徐巧芯涉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

徐巧芯8日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她所公布的内容,早在3月26日的时候,就已经在捷克的官方期刊上揭露,包括台捷合作援助乌克兰1千万美元,援乌透过捷克卫生技术研究院(CHTI)及其主持人Petr Foit的组织,其中30、40%的供应品要来自台湾公司等。

她表示,捷克政府大方公布备忘录(MOU)合作细节,为什么台湾政府却要遮遮掩掩用密件方式,已经公开的事情就不算是秘密。她的质疑是,这其中30、40%的台湾医材采购,完全回避台湾的《政府采购法》,有无公开透明遴选?为何要规避《政府采购法》?

外交部:我方不能要求捷克列密

国民党立委马文君、郑天财质询时也表示,台捷签署备忘录,协助乌克兰难民或医疗难民,立法院没有反对,可是台湾既然付出的资金,却列为密件,难道捷克也列为“非常机密”吗?

外交部次长田中光说,每个国家要怎么做有它的制度遵循,但“事情要做得好,方方面面都要顾虑”,每个国家国情不同,我方不能要求人家是否要列密,而且“捷克没有中共在对付它”。

民进党立委林楚茵也说,捷克有捷克的法律,中华民国有中华民国的法律,徐巧芯是哪一国的立法委员?捷克公开不代表我国要马上解密,徐连机密文件都敢公开,不只违法还要硬拗。

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接受媒体专访时说,徐巧芯是该文件“受文者”,按照《国家机密保护法》的规定,只要没有解密,就必须以秘密会议或不公开的方式处理,“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召委用机密会议来处理”。

王定宇受访时表示,徐巧芯若当初拿捷克的报导来质疑,没有人会说她泄密,但她如今拿的是我国依法核定的密级文件,拿出来揭露内容、献宝、赚流量,这就是泄密行为。

王定宇说,就如同江启臣所言,密级文件是由发文单位所决定、而非受文者,若所有机密文件都由受文者自行主观判断,并随意揭露,则毫无机密可言、天下大乱。处理密级文件也应该循秘密会议或私下询问等方式。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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