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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夏季电价 消基会质疑剥削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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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六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质疑台湾电力公司实施夏季电价只是在增加台电收入,且未区分尖峰与离峰用电,难以抑制用电量,对消费者有失公平;台电业务处处长方俊德解释,由于非夏天的电价调降,以整年度平均电价而言,电价并无调涨。

消基会秘书长程仁宏表示,台电从民国七十八年二月开始实施夏季电价,从六月至九月这段用电尖峰期间,为了抑制夏季尖峰用电,采“差别取价”方式,也就是夏天的电费比冬天贵,平均一度涨了新台币零点二到零点七元,平均每户夏天一个月要多交六百元电价。

程仁宏说,且夏天电价未区分尖峰、离峰时间差别费率电价,所以“白天尖峰用电少,晚上离峰用电多”的消费者,就在夏月电价的名目下吃了暗亏还不自知。对此,方俊德表示将进行检讨。

方俊德解释,台电虽然调整供电成本较高的夏天四个月的电价,但同时调降非夏天八个月的电价,所以依整年度平均电价来看,并没有电价调涨的问题。

不过程仁宏认为,这样的制度明显不利于消费者,因为即使冬天电价很便宜,民众仍不会吹冷气,在夏天对电费进行差别取价,除了增加台电收入外,实在难以抑制用电量。

程仁宏说,检视瓦斯、水费收据单都没有加收百分之五的营业税,为何台电有百分之五的营业税,他主张台电应该立即退回溢收电价,确保消费者权益。不过台电方面表示,营业税是民国七十五年政府规定必须缴纳,税款部分也交给中央。

程仁宏强调,民生用电的电价十五年来都没有调整,而且三百三十一度以上的民生用电电价与工业电价一样,实在不合理,要求台电重新检讨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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