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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宣示公投必办 是为促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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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苏永耀╱台北报导〕总统府官员昨日指出,陈水扁宣示不论有无立法一定要办公投,其目的在促使朝野立委新会期开议后应慎重面对公投立法的问题,建立公投机制是执政党希望达成的目标,若国亲两党有意延宕立法,则径行公投是行政部门必备的手段。

 高层官员表示,执政党当然希望九月后能够完成公投法,但这个法必须能让公投的行使得以在选前、最迟选举日顺利办理,而不是通过一个处处设限的法律,让公投一年也办不成,因此陈水扁说有法、无法他都要办,目的在此,不表示陈水扁放弃立法,况且执政党的整合版本已经出炉。

 官员认为,如果陈水扁不说公投势在必行,也不备有因应的武器,肯定下会期公投立法还是遥遥无期,因此陈水扁决定提早讲清楚,把形势给造出来。

 官员认为,一旦公投委员会组成,公投便形同开出去的火车,立法院想在立法上阻拦则付出的代价不可想像,这也有助于未来朝野在立法过程中的理性讨论。

 对于泛蓝阵营仍对公投立法举棋不定,甚至传出台北市长马英九的“希特勒任内办最多次公投”说法,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认为,公投是让台湾的民主体制更完备,应让公投“长相左右”,并以健康、欣赏心态视之,不要自己吓自己,或认为这是威胁。

 对于陈水扁倡议的“全民公民投票推动委员会”,林佳龙说,这主要是要结合跨党派力量,形成社会共识,这与行政院依据公投实施要点设置的公投委员会并不相同,后者主要是审议行政部门所提的公投提案。

 民进党副秘书长李应元昨天也在党中央转述陈水扁总统谈话指出,公民投票的法源是国民主权原理,也就是“宪法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公投立法只是程序性立法,不影响宪法的法源授与。

〔记者王志宏、陈晓宜、邱燕玲╱台北报导〕对于民进党指出没有立法也可推动公投,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昨天批评,律师出身的陈水扁是否当选后就忘记法律的重要性?三级贫户出身的陈水扁当选后是否就忘记缴学费的痛苦?民进党政府不负责任、无法无天。

 对于宋楚瑜批评陈水扁没有公投法也要公投,是“无法无天”,民进党副秘书长李应元回应说,公投法源就是宪法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他认为宋楚瑜的说法“荒谬”,也是对“国民主权”的最大污辱。

 宋楚瑜昨天在亲民党中央政策会报受访时表示,国人要多关心社会,如高学费问题不解决,以及没有法律基础下实施公投等问题。他说,台湾现在很多家庭当小孩“金榜题名日”,就是“全家举债时”。

 亲民党发言人黄义交说,有关公投法,临时会时只要民进党愿意逐条表决,就一定会通过,为何民进党不敢表决?亲民党下会期会再接再厉,让公投完成立法。

 台北市政府发言人吴育昇昨天也再度重申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看法,主张公投须有法源依据,不管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都应“依法行政”,包括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都不能以个人意志或政党倾向及理念,超越依法行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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