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政治体制如何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

徐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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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讯】一、基本理论简要讨论

一个国家,基本政治状况和政府统治(执政能力)问题牵涉到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

1、政府必须有强制权,也就是必须有军队、警察等暴力强制力的支持,当然,维持这些是不断地消耗资源的,也就需要经济等方面提供资源,而且常常需要政府机构内的一致团结,当然,如果政还府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拥护支持,遵纪守法,政府统治效率就更高,也更稳固。

2、政府正当性问题(一般人称之为政府合法性问题),也就是政府为什么具有正当理由进行统治?这种正当性必须是被普遍接受的视之为理所当然的正当理由。当然,现在政府正当性只能来源于被统治民众的同意。进一步进行分析,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从契约论的角度说,民众缴纳了税款支持,政府就必须保护民众个人平等的权利(体现在宪法中),为民众个人提供起点公正和总结、制订公正的规则,遵守、执行公正的规则,包括执行法规的公正(体现在政府日常工作、政策、法规中),通过官员和民众的互动达到结果的公正。当然,什么是起点公正和公正的规则,什么是遵守、执行公正的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会变化的;另一方面,要产生执掌政府权力的新人,必须通过公正的竞争性的直接选举,公正准确、程序化地表达民众的同意与授权。

3、政府政绩问题。政府政绩也常常被许多人视为政府正当性的来源,但这实际上是一个合理预期,即一个拥有良好政绩的政府,应当也能够获得民众支持,并继续更好地继续创造政府政绩,一个政绩差的政府,应当会继续产生差或更差的政绩,难于得到民众支持;所以,严格地说,这不是政府正当性的来源,但与政府统治关系重大。

很明显,这三个问题是相互关联,相互加强或减弱的。政府的统治有良好的全部正当理由,就能够得到各方面包括民众的普遍支持,民众自己努力去进行创造,包括创造财富,政府政绩也就高,政府政绩高,就能够得到更多资源用于强制力量,这就是良性循环,反之,就是恶性循环。

很明显,一个政府执政能力体现在维持加强这些执政正当理由,政府若要有效地进行统治,执政最中心的工作和目标当然最好是拥有全部的可能支持力量、全部正当性。其次是拥有保证权利、提供起点公正和执行公正规则的正当性,不具备直接选举正当性(有自由、法治,无民主),再次是缺乏自由、法治或自由、法治很有缺陷,却有民主的直接选举正当性。再往下,就是自由、法治很有缺陷,又无民主的直接选举正当性的情况。

一个政府,保护民众个人平等的权利(执行宪法),为民众个人提供起点公正和总结、产生公正的规则,遵守、执行公正的规则,包括执行法规的公正,都是一些日常事务,一点不轰轰烈烈,但这却是政府正当性最重要的来源。一个国家的直接选举可以搞得轰轰烈烈,激动人心,激发民众的政治参与与热情,能够以代价最小的方式更换一个危害民众权利与法治或者说不称职的政府,但那只是次要部分,虽然它的重要性在提高。

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一个国家,如果人人(至少绝大多数人)都尽心尽力,各个组织努力奋斗,这样的家庭、组织、国家必定会兴旺。当然,由于人(至少绝大多数人)都是在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也由于个人的认识甚至全体人员所拥有的知识都总是有限的有误差甚至可能是错误的,也与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工作特别是亚当•斯密、哈耶克等人的努力有关,以现代西方国家自由民主制度在所有方面的空前成功为依据,可以确定:如果让每个人在不妨害他人的条件下都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充分发挥个人的独创与努力,在不妨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满足个人的要求,则个人追求自己的私利能够导致个人、组织、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活力、福利与效率的提高。政府重要的事情是为民众提供起点公正和执行公正的规则,而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一个公司和它的客户,是在日常行为中自觉自动遵守契约(哪怕只是口头契约)、信守契约重要,还是轰轰烈烈地举行公正的契约谈判签约授权仪式并授权重要?或者是不管什么情况,只管猛生产一种产品(经济增长)重要?我想结论谁都知道。

在这一点上,中国知识分子出现的错误相当普遍,看重的是轰轰烈烈直接选举的授权,认为这是民主,是中央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或最重要来源。我曾经读过甘阳的《走向政治民族》,有一个结论明显很过分,甘阳认为:中国政治改革的中心问题事实上是要解决重新奠定中央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基础问题,亦即使之能直接立足于以全国性大选为杠杆的大众民主基础之上。诚如韦伯早就深刻见出,社会经济发展越是多元分殊,中央权力就越有必要立足于全民直选,否则必处处受制于各种地方或集团利益。从这种意义上讲,在社会高度分殊化条件下,加强中央权力的最有效手段恰恰就是扩大大众民主。不妨说,无名无姓的社会大众乃是现代政治体制的“天子”,而扩大大众民主实无异于“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现代式!

甘阳只考虑了德国以及中国情况,但他没有考虑到拉美国家的情况对他的文章这过分结论的经验否定。拉美国家的宪法基本照抄他们北美大哥———美国的宪法,也早就进行了直接选举,政府合法性来源于直接选举,应该算是政治成熟的民族了。但他们的情况明显不如西方发达国家,军人政变政府屡次出现。这说明政府合法性来源于直接选举,并不是政治成熟民族的标志。我读过一点拉美国家的历史和美国历史,拉美国家的问题是缺乏美国那样的在起点公正和执行公正规则上的不懈努力。

一个民族,能够使得政府为民众个人提供起点公正和执行公正的规则,政府权力来源于民众的直接选举授权,才是政治成熟的民族。

以德国那么好的人才、科技、工业、教育等条件,连续在两次世界大战失败的原因不是什么没做好中央权力立足于全民直选,而在于没有美国那样的广阔土地的历史赐予(这导致起点公正方面有缺陷),缺乏一种全民族的自信与共识:只依靠自己的劳动与努力,公平竞争,就能够创造自己的美好幸福生活,创造一个最富强的国家。不像英国人那样富于妥协和明智抉择的政治智慧,德国执著于用武力争取生存空间(殖民地与势力范围)的争夺,结果招致了自己的连续失败,至于当年的日本、意大利、奥匈帝国,更是等而下之。至于当年的中国,由于不能够主动适应并参与世界大趋势——自由民主化,情况更加悲惨。

不可否认,甘阳的这文章在国内还属于高水平的论文,我知道甘阳能够拿出会被我驳倒的进一步解释,但因为本文主旨的缘故,本文不再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

在执政党和政府统治的正当性方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已经导致了许多恶果,但并没有被抛弃,执政党到底靠什么得到统治的正当性,执政最中心的工作和目标是什么,似乎还缺乏清晰明确的基本共识。

二、中国大陆官吏数量过多而且自动膨胀、合法伤害、剥夺能力极强,对民众横征暴敛已经形成了一个必定要导致天下大乱的恶性循环

中国大陆官吏合法伤害、剥夺能力极强,能够轻松对民众横征暴敛,这是中国人的基本常识。中国各地官吏已经表现出的凶暴以及能够随便找个名目就收费,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这样,控制官吏腐败和官吏数量问题就是中国政治中极其重要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官吏腐败了,就会找各种办法和理由,该做的服务不做,不制订也不执行公正的规则,限制甚至剥夺民众的权利,胡乱收费,横征暴敛,从他们理应约束的利益集团那里获得非法的好处(政府软政权化),老百姓还拿他们没办法。官吏数量多了,即使不腐败,官吏也不仅仅是要正常的收入,还要有各方面的开支,要房子、要小车,反正有极强的合法伤害、剥夺能力,那就只管向农民等服务对像收钱,至于公正服务,倒常常是毫不重要的。当然,这一切会导致大多数民众的获利减少、正常经济活动遇到更多障碍、生活困难等,引发不满和理性的反抗;这样,当官吏是更有利可图的,就会有更多的人通过各种渠道包括腐败办法谋求做官吏,更多的官吏进一步加强了盘剥和横征暴敛能力,更多的官吏也需要收入和各方面的开支,还进一步加强了盘剥和横征暴敛需要,政府资源就更加不足,就有更多的盘剥和横征暴敛,引发更多不满和各种反抗;生产是需要消费的,生产是要靠有效需求带动的,官员以及与他们有关系的富裕者只是少数,但多数民众却更加贫穷。这一切会进一步压抑普通民众的生产和消费,贫富更加不均,这就是一个政治——经济的恶性循环。

这个恶性循环当然会极大地削减政府的正当性和政绩。这个恶性循环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最初形成的时候,增加官吏和横征暴敛,政府能够得到更多资源,引发还能够控制的更多不满和各种反抗;随着恶性循环的发展,进入第二阶段,增加官吏和横征暴敛,政府不能够得到更多资源,被官吏获得了,却引发更大不满和暴力反抗;这个恶性循环注定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百业凋敝,十羊九牧,出现大规模骚乱和暴动,甚至最终灭亡。

吴思在《潜规则》、《血酬定律》中对中国明清两代做了类似的分析,但是,从李昌平等人所报告的情况来看,这个恶性循环已经在中国普遍出现了,三农问题特别突出:“我80年代中期当乡书记时,一个乡政府才10来个干部,现在100多人了。过去财税所才2-3人,现在分成了财政所、国税所,地税所,一般都有50多人,多的乡镇高达2-300人,这些人都靠农民养活,我们用这么多人,从来没有问过农民‘同不同意’。1994-1996年我在监利县周沟乡当书记时,曾经把所有收费收税的部门合并成一个办公室(5个人),其余的人放假休息,这5个人也不收税费,只提供服务,维护公平交易,税费任务由纳税费人按照‘明白卡’自动缴纳,这个办法管了三年,纳税费人很欢迎,周沟乡的经济也获得了很大发展。1997年我离开周沟,所有收税费部门都恢复了‘大圆帽,护身服’,满街游逛,不到一年,乡镇企业基本上垮了。”

不要以为这个恶性循环只是农业的事情,实际上工商业对政治状况如腐败、横征暴敛更加敏感,因为工商业的投资、利润等更容易转移,人才、资金、材料、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都容易受影响。所以乡镇企业特别容易垮,并留下一大堆债务。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以及中国政治体制特点,决定了城市的工商业情况相对要好得多,这样,就注定了城市在破败的农村包围中成为繁华的孤岛。

从李昌平的真实描述:“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以及网上文章说中国出现了五千万流民(网上数据不清楚真假),中国社会贫富分化非常严重,懂经济的前总理朱镕基,用尽办法也不能够让中国的内需(有效需求)提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九年以后,腐败迅速蔓延,极其严重,以及政府用银行贷款兴建楼堂馆所等却拖欠承包商工程款,承包商拖欠包工头工钱,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以及官吏数量不断提高,官民比例不断创造历史新记录,各地自发地卖优质中小学、网上消息说中国的各个城市已经几乎无空地可卖(暴力拆迁在中国的普遍出现证明这恐怕是真的)等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资源缺乏已经非常明显,加上中国各地明显上升的各种反抗以及犯罪率不断提高来看,毫无疑问,所有一系列证据都指向一个的结论:中国政治状况现在已经处于政治——经济的恶性循环之中。

这样一个恶性循环是如何形成的?

对中国情况略微熟悉的人都知道这是中国共产党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却大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导致加上土地不是私人所有等的结果。八九年以后,由于政府缺乏正当性理由,也丧失了在中国至关重要的知识分子对官员行为很重要的制约,加上苏联东欧巨变也消减了未来和理想,导致了邓小平南巡讲话,大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经济方面的政绩来取代正当性理由,政治体制改革不进反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事业单位改革思路本来都是有缺陷的,不是依据起点公正和程序的公正原则进行改革,而是所谓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由于缺乏最关键、相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缺乏信息公开化、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竞争、以及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的授予三大制约途径,以至于代理管理者(官员、国企管理人员等)没有受到强有力的制约,变成了代理管理者命令被执行的效率优先,公平被打破甚至消除;当然,这些代理管理者他们的腐败行为也同样是高效能的。人是自私的,这样的结果,中国的国有资产就是无人所有的资产,成了通过各种途径包括腐败途径瓜分的对象。腐败盛行,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而且,由于中国这几十年是以吏为师,这一切导致了全社会一切向钱看的道德沦丧;

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给中国带来的伤害以土地使用权为例:最初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土地是无偿的行政划拨,很快政府就意识到了房子与土地是能够带来收入的,但却没有立刻改变为土地必须全部公开竞价拍卖方式,却实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双轨制,结果是大部分土地被行政划拨,这部分土地基本上没有多少收益,小部分的有偿出让也因为各种原因如为了GDP政绩,政府也没有多少收益,土地在炒作中价格不断上升,只使得一部分有权者和炒地者成为巨富。而且,一些人是用国家银行贷款炒地,赚了,自己得大头,其它得小头,亏了,自有积压的土地和房子放在那里对付银行,所以极高的房价、地价是靠银行贷款支持的,这些加大了金融危机的危险。在有价值的国有空地行政划拨、卖完后,当然新的有价值土地来源只能够从现有的对民众很重要的房子、土地上下手,当然,这切关民众自身利害,引起了巨大反抗,这就是暴力拆迁突然变成中国社会重要大事的原因。暴力拆迁对共产党政府的正当性腐蚀极大,因为做得不公正,暴力拆迁就是官员用政府的公权力做劫贫济富的事情。

而且,这种情况还增加了一个问题:极高的房价、地价导致廉洁官员一辈子的合法收入才能够买甚至买不到一套房子,这样怎么能够让官员不想办法多捞些?用信息公开化等办法制约官员难度更大了。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导致了中国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因为土地是集体的、国家的,做了什么好处归自己,所以破坏性的开发十分严重。森林、土地等资源破坏极大,这样发展是不可持续的。毛泽东时代是土地是国家的,做了什么自己也没多少好处,破坏不算太严重。我个人的估计: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以来的五十五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超过五千年。当然,这与中国人口数量在五十五年中从四亿一下子就到了十三亿也有重要关系。

不过,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对外开放,中国农村因各种问题导致乡、县地方政府横征暴敛,使农业生产利润极其低下、劳动力价格下降,土地开始抛荒,流民开始出现的时候,正好是台湾、香港以及一些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时候,吸收了大批民工,但以后还有这样的好运气吗?而且,这个好运气只是使中国经济不至于太恶化,农民是人口的主要部分,农民的贫穷导致内需一直上不去,中国经济发展也受到阻碍。况且,一旦因为各种原因突然出现大问题,工商业吸收不了这么多劳动力,这些人突然变成流民,那就有爆炸性的危险。另外这种情况的政治代价也很大,再不解决这些问题,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政府在用横征暴敛的办法源源不断地制造世界上最廉价的劳动力。

由于中国是政府权力决定教育与学术研究,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官员的缺乏远见和腐败还给中国教育、学术等造成了教育水平、科技水平下滑,教师道德下降等的结果,而且教育产业化等使得教育成了吞噬穷人本来就不多的财富的机器,农村贫穷的孩子们读不起书,这些恐怕与中国犯罪率上升不无关系。这样下去,如果政治危机、经济危机、生态危机、教育危机等都爆发,怎么得了。

从中国的情况如温家宝总理宣布在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等来看,中国中央政府还有资源,中国政治——经济的恶性循环还只是处于第一阶段:增加官吏和横征暴敛,政府能够得到更多资源,引发还能够控制住的更多不满和各种反抗;

当然,种种控制办法无非就是各个击破,枪打出头鸟之类的扼杀中华民族勇气与生机的办法。

现在中国的情况是处于十字路口,腐败、贫富分化严重,官吏太多,犯罪率上升。这样,一个办法是加强压制,强化军队、武警、警察等力量,增加更多人手,消耗更多资源,这样就在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资源更加不足,进一步降低人口素质、不满、反抗、犯罪增多等,这样就需要更强的压制,资源榨取就更加迫切,如此不断恶性循环。目前台海战争的声音很嘈杂,但这样的国家,来自老百姓的军队对付美军有用吗?当然,用机枪扫射老百姓可能是不难做到的,但这样的军队要对付美军可就别指望了。我曾经听一个人说:他弟弟要参军,父亲是这样说的:这个国家不是我们的国家,是干部的国家,别傻。

另一条道路就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自由民主化。

如果这个恶性循环没形成的话,历史上早有预防的解决办法,既分权相互制约,又控制腐败和官员数量,利国利民:修改宪法,实行孙中山先生早就提出的五权宪法,增加与国务院平级的立法院、监察院与考核院,政府形成立法、行政、司法、监察、考核五权分立,从中央到地方,把监察机关和主管人事的考核机关提升为与各级政府平级,实行条条直属领导,地方政府的官员提升必须由考核长提名,有任命权的官员有否决权,但只能提拔考核长所提名的人选;增加机构和编制、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经过考核长同意,考核长有否决权。监察权独立怎么样都强于监察权不独立的情况。

这样,未来自由民主化的改革就是把各级政府首脑、立法人员、监察委员与考核长改为民众直接选举产生就是了。

中国官吏数量一过多,官吏们就是不心黑不腐败,但向百姓征收应付他们正常的开支的收费就已经足以让老百姓承受不了,造成同样的结果,让人们觉得官吏们心黑腐败。

例如,李昌平说:
我的家在洪湖边上,上世纪80年代以前,洪湖的渔业资源是保护得很好的。我在1987年以前曾是洪湖渔管会的代表。那时,每年都如期召开洪湖渔民代表大会,在洪湖捕鱼的渔民都缴纳渔业资源保护费。每年的4月,湖管会的执行委员们都在渔民的监督下,向洪湖投入大量的鱼苗。所以,洪湖的渔业资源一直都保护得良好。但是,自从有了《渔业法》之后,渔业管理部门得到了加强,管湖的人越来越多,渔民交的费用作湖管部门买车、买船、买房,再也无钱放鱼苗了,渔民大会也不开了,<渔业法>代替了洪湖渔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湖管章程>。渔民捕鱼产量下降,由于负担重,渔民开始非法捕鱼——电捕鱼,湖管部门初始还只是对渔民罚款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后来干脆就明码实价,一只电船多少钱,现在洪湖的渔业资源几近枯绝,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个奇怪的结论:

执行《渔业法》的渔管部门,依靠渔民违法捕鱼而生存;而保护资源的《渔业法》成了破坏渔民管理渔业资源的《渔业法》。

中国官吏的数量包括编制外临时借用等的数量到底是多少,规定编制到底是多少,资源特别是税费收缴和使用数量和去向,腐败情况如何,是这个国家极其重要,关系政府生死存亡,不能够不清楚的事情。但谁都知道以前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情况与结果,围绕政府机构进行的所谓“机构改革”,只是做些机构调整,更换一些官衔名称,合并一批机构,裁减转移一些人员,最终都是以机构、人员再膨胀扩张而结束,连有一定意义的重要的党内民主、权力相互制约(政府方面关键是考核权、监察权分立并相互制约)都没做。

谁都知道这样下去结果会如何。现在是中国共产党统治中国,如果中国共产党不清楚中国的实际情况,那么就根本不是什么能不能实现民族复兴、和平崛起的问题,而是中国还能否继续正常发展并支撑二三十年的问题。

三、中国政治——经济的恶性循环还在一个标尺上得到了反映:

土地是财富之母,是不可能增加的,粮食是人的最基本生活用品,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且人口不断增加、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大国,农田土地与粮食价格是国家政治状况与农业走向的标志(这也受了吴思、李昌平的启发):

吴思在《潜规则》中说:
元末明初由于地广人稀,田地的价格很便宜,不过一二两银子1亩。明朝中期,人口增加,赋税也不太重,田地的价格达到高峰,每亩能卖到50两到100两银子。正德皇上即位后,赋税繁重,土地价格开始一路走低。据说,在正德和嘉靖之世,人们一度以田为大累赘,有拱手送人而人不肯要的。当然这不是常规,南方土地每亩一般还可以卖十两八两银子,但是政治状况对地价的影响已经很显然了。明末,老百姓把崇祯称为重征。重征能征到什么程度呢?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中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据钱泳《履园丛话》记载,崇祯末年,盗贼四起,年谷屡荒,人们都以无田为幸运,每亩田价不过一二两银子。田的成色稍差,也有白送没人要的。公派私派和明税暗税征到十两银子的份上,这时候人们的反应是:“往往相率欲弃田逃走。”这就意味着,大面积的土地抛荒和流民的出现。流民是土匪或造反队伍的后备军,他们的出现又可以更多地制造荒地和流民,进一步压低田价。

这些情况足以证明:中国历史教材里面的阐述纯粹是错误,中国并不是由于地主压迫、剥削农民,购买农民土地(兼并土地)而导致流民和农民起义(购买农民土地来兼并土地,土地价格当然会上升,最多是次要原因)。而是官吏太多以及横征暴敛导致土地耕作利润极低甚至是负数,利润太低,农民就不会珍惜土地,这样,官吏豪强的土地兼并将因为土地价格极低而非常容易,加上一些农民因无利可图而主动放弃土地来逃脱公派私派和明税暗税,官吏豪强的土地按规定来增加负担是很难的,那么,这些负担将加在剩下的农民头上,这样,土地的集中将加速,流民产生将会加速,最终导致农民大起义。而且,崇祯末年,田价极低,但粮食价格可以推断是上涨的(我看不到《明史》,因此只是推断),这种背离正常经济规律与预期的情况出现,足以说明恶劣的政治状况能够极大地压低土地耕作利润,甚至变为亏本,进而极大压低土地需求与价格。

我读李昌平的《我向总理说实话》,导致我最后彻底否定中国历史教材的垃圾意识形态观点:“角湖村是调查组走访的第一站。这个村1999年人均负担250元,每亩负担230元,家家种粮,家家亏本。开年后,老百姓齐了心,没有人要一分田,村里1400亩地无人问津。老百姓说:‘这责任田,你们干部自己去种,我们一辈子都不种了!’贺处长感慨万千:‘今天明白了一个新道理:只有当土地能给农民带来收益的时候,农民才会对土地有感情。土地没有收益,产权再明晰,老百姓也不会爱土地……这对我们制订农村政策很重要啊!’”

十分明显,如果糟糕恶劣的政治状况导致土地不能够给农民带来收益,不管公有私有,老百姓都不会爱惜土地,土地兼并、流民出现都将十分容易。

由于中国现行体制和明代的体制共同的特点都是官吏对百姓的合法伤害、剥夺能力极强,公派私派和明税暗税很多,官吏数量过多而且自动膨胀,《中国农民调查》一书真实清楚地报道了这一切给中国农民与农村造成的巨大伤害,所以,国家政治很有问题,大乱将起,征兆与明代的情况是一样的,首先表现在土地价格的不断走低。在现代中国,由于土地不是私有的,没有确切的农田土地价格,但可以用农田转包租金来进行判断,从李昌平等学者的文章看,农田转包租金已经不断下降了,差地白送没人要的情况也已经出现。某些地方大面积的土地抛荒和流民也开始出现了。

一旦农田土地价格下降与粮食价格上涨同时持续出现,而且继续发展,大面积的土地抛荒和流民也开始大规模出现,这就说明经济情况以及个人的预期已经被糟糕的政治局势扭曲到极点,天下大乱就注定了。从广东由于粮价上涨等原因导致民工回乡种田,出现民工缺乏现象来看,中国的政治情况还只是到了大乱将起第一阶段:农用土地价格下跌、某些地方大面积的土地抛荒和流民开始出现,但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以中国现在的情况,已经形成了一个必定要导致天下大乱的恶性循环。这个恶性循环在现有的体制内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原因很简单:任何一个组织机构,领导者的权力行使,也有赖于其下属和关系网,领导者对下属实行精简机构和裁撤冗员,清除腐败减少横征暴敛,削减甚至剥夺其下属利益的事情,其结果必定是使得自己的下属减少,机构减少,还破坏关系网,破坏组织的统一,也就是损害领导者其自身的利益,并且使权力的行使遇到困难。其次,官僚机构和冗员泛滥,懈怠渎职,对民众横征暴敛,只不过是更多地欺压百姓,损害人民的利益,不但无损于其上级的利益,反而常常能够为其寻租带来更多机会。而增加机构和人员,领导者与下属基本上都是获益,获得各方面的利益。而且,民众的反抗自有枪打出头鸟、各个击破、制造违法的执法行为和司法审判等各种办法去消除,对民众横征暴敛非常安全。但这一切的结果必定是民生凋敝,非常脆弱,最终因为各种可能的突发灾难而出现大规模暴动、骚乱、灭亡。

现在被讨论的解决办法是裁撤乡一级政府或地区级政府,但这依旧不太现实。首先是中央都没有清楚的共识:是政府以为民众个人提供起点公正和执行公正的规则为中心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裁撤人员有明确的留用和裁撤标准吗?有明确的理由如工作情况或者记录吗?有办法保证做到公正合理吗?而且,万一裁撤乡一级政府或地区级政府人员,产生强烈反抗或者出现李自成这样的人物怎么办

如果想用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的办法来解决三农问题的话,懂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那是扬汤止沸,没有作用的。

三、解决恶性循环、消除步步逼近的天下大乱的办法

很明显,惟有推行政治体制改革,自由民主化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胡锦涛、温家宝如果能够做好下面的几件大事,重建政府正当性与支持基础,当可平稳执政八至十年,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

一、在乡一级,全面推行乡长直接选举,而后就必须尽快(一年以内)在县一级全面推行直接选举产生县长、专职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专职的考核长,并稳定六年,稳妥推进并及时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依照已经分配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彻底把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在城市里面同样实行土地彻底私有化;而后三年,推行地级市市长、专职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专职的考核长的直接选举,进行省级的省长、市长,立法人员,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专职的考核长的直接选举,而后在一年内,进行中央政府的国家总统、立法人员,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专职的考核长的直接选举,过渡时间长的话用十二年的时间,短则九年,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

二、在中国中小学、大学和研究机构全面实行学者自治(如教授治校、教师自治)、终身教职、信息全面公开化的改革,提高中国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水平,谋求知识分子对政府的普遍支持,增加中央政府教育经费支出以及转移支付,真正实现义务教育,并在中国的乡村重建乡绅自治。

三、为八九年的事件正名,重新弥补政府的正当性,谋求知识分子、以及民众的信任与支持。

四、逐步搞好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为民众提供起点公正的保证。

五、中央政府尽可能地制订并推行公正的法律、规定、政策等,做好信息全面公开化、司法独立、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竞争、以及监控督促地方政府公平选举等,强化对官员的自我约束和外在制约途径。

这些办法的理由与优点阐述:

土地彻底私有化的优点,杨小凯等经济学家已经阐述得很清楚了,我个人最关心的,却是只有这样做,才能够减缓甚至消除对已经处于危机的中国生态系统的破坏。但很多人包括李昌平,由于中国的错误历史教育,都担心这将导致土地兼并,天下大乱的结果。但本人已经阐述得很明白了,中国历史上并不是由于地主购买土地导致土地兼并,流民大规模出现而导致农民起义,而是官员合法伤害、剥夺能力极强,公派私派和明税暗税太多使种地无利可图导致的,所以,进行县、乡两级政府直接选举,使得它们对民众负责,降低明税暗税和通过公平合理的办法裁减地方官吏数量对中国的安定和经济发展非常重要,也是中国平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自由民主化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从政治战略来说,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在党内民主、权力相互制约方面进行改革是有意义的,但都是官对官,效果不如官员的权力由民众直接选举授予,逼迫官员对人民负责,而不只是对上级负责。从政治战术来说,这样做有许多优点:一是中国百代都行郡县制,县是中国最重要的地方政府,直接面对民众,中央的法律、规定、政策等主要靠县乡两级政府来执行,减少明税暗税等问题主要靠县乡两级政府来做到。中央的改革措施还需要地方来执行,中央的改革影响普通百姓生活的效果间接,而通过直接选举迫使乡、县两级官员对民众负责,优点是能够十分清楚地对民众产生直接效果,而且,直接选举能够导致民众得到直接的好处,这样能够提高中央政府甚至各级政府的威信(正当性)。二是党和中央政府进行改革的话,相关的牵扯很大,盘根错节,很麻烦,得罪人多,被得罪的人能量大,很难推动。而改革的目的不过是制订公正规则并执行,为人民服务。直接选举产生乡、县两级政府官员,地级、省级、中央级官员由于没有自身直接利害冲突,处于超然地位,能够更好地保证乡、县两级政府官员的公正选举和督促公正执政,尽可能地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导致的改革阻力。三是乡、县两级政府官员的公正选举是未来国家政府公正直接选举的基础和保证,宁可稳妥些,但一定要打好基础。全国三千多个县,都进行直接选举就不可能产生与共产党对立又具有全国号召力的政治领袖,却能够发现新一代人才,而且万一出现选出了黑社会背景的县长之类情况,县也无法和省、中央进行对抗。当然,如果首先进行省级、国家政府级的直接选举,情况可就相反了,所以,一旦进行省级的直接选举,就必须尽快(最好是一年以内,最多三年内)进行中央政府的直接选举。其它的优点就不多说了。

这种改革办法也符合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必须是尽快县、乡两级政府一起改革。李昌平在《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中说:三农问题集中表现在基层,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不都在基层。农业的GDP在总的GDP中不到15%,要养活70%的人口和60%的干部,还要承担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乡干部要在一个“骨瘦如材的人身上刮肉”而又不得不刮肉,这可是制度规定的;主导乡镇改革的是县级权力体,县级权力体的改革愿望是希望加强对乡镇的控制力,确保乡镇政府对县级负责而不是对人民负责。历次乡镇改革结果都是权力上收,包袱下放;农民需要的服务部门推向市场,向农民收钱的部门得到强化。要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乡镇和县比较,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乡镇体制改革的呼声很高了,其实,中国行政体制最要改的是县级。乡改县不改,改也白改;县改了,乡不改也得改。

进行这样的改革,还有一系列的具体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我国的一个大县,人口就是一百万、一百多万,在世界上就是一个小国,应当让人民监察委员都成为专职的,但其它类型的县市如何处理?本人提出直接选举产生县长、专职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专职的考核长,并稳定六年,就是因为现在问题堆积如山,所有压力全部落在民选县长身上是不行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至少要增加民选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专职的考核长共同承担。必须让农民自由组织农会,民众自我组织起来才能够更有力量阻止横征暴敛,督促公正选举,而且是引入了政治变革绝对需要的新政治力量。但工人是否应当自由组织工会?可否形成全国性组织?在我看来,如果争论不休,首先必须保证农民有权自己组织地方农会,平常作为经济性组织,选举时成为地方政治性组织,其它问题等六年后全部解决。选举中以及选举后肯定需要实行信息全面公开化,但程度如何,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则?黑社会问题目前不明显,进行直接选举后可能公开化,如何解决?中国乡村历史遗留的各种争议以及仇恨爆发,万一在某些地方变成腥风血雨的选举怎么办?村、乡、县大都有巨大的债务负担,夹杂着腐败问题等,爆发出来如何解决?还有,目前农地的价格太低下,一段时期内不允许农地的土地买卖实际上是保护农民,但农民不认同怎么办?

当然,如果共产党的候选人在公正的选举中失败,就必须交出执政权,而且,上级政府机关无权调动民选乡长、县长等人员的工作,若他们辞去职务必须进行补选,行政机关必须中立化。至于县、乡两级官吏和“白员”数量太多这样的关键问题,裁减人员并把执政目的由向上负责转变为执行公正的规则,真正为民众服务是极其艰难的事情,靠民选乡长、县长、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考核长共同承担解决。

任何一个国家,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裁减政府人员和机构都是难度很大、得罪人、降低自己的政治支持的事情,所以哪怕是发达国家的民选官员都基本上是把这个难题当包袱甩给继任者(例如美国的里根总统)。但中国的情况是这个问题很重要、已经相当危险,所以必须采取法治化的新解决办法。

全国村、乡的三千多亿元的巨大债务负担,是李昌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另一个重要理由,土地私有化需要成本,巨大债务负担下谁来支付?在我看来,解决办法是承认现实,逐步解决。最简单的乡村土地私有化办法是照已有的土地承包合同,直接授予所有权,这样成本就很低。由于笔者不是农民问题专家,具体解决办法或许不符合现实,但我必须强调:中国三农问题在现有体制内完全是不治之症,而且是步步加重的不治之症,虽然中央政府将在五年内取消农业税是好消息,但中国现实是: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关键的有效解决办法是通过直接选举和乡绅自治、自由结社、信息公开化等办法约束地方官员并减少暗税;是拖着不解决,让它步步加重直到危机总爆发,天下大乱、死伤无数、血流遍野地自动解决好,还是现在就承认现实,逐步解决,至少肯定不会再加重的解决办法好?

明眼人都清楚哪个解决办法好。土地私有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办法不是为了立刻解决包括三农问题在内的诸多问题,而是为了使它不再继续恶化并逐步解决。

李昌平反对土地私有化的又一个重要理由,是农民没有提出土地私有化的要求。但农民们并不是没有土地私有化的需要,这个需要是被政府组织太庞大,腐败问题,不合理负担极其严重等原因导致种地几乎无利可图压抑住了。所以他们的首要要求是解决不合理负担极其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只有靠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后自然就会出现农民提出土地私有化的要求。

虽然这样的政治体制改革办法是最平稳的改革办法,可以预计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包括能够得到大多数知识分子一致的支持,但中国实行这样的地方政府直接选举,实质上就是实行了地方自治,中央集权情况下的上级决定下级人事安排的权力受到极大削弱,大大削弱了以前的一种最重要制约,民选的乡长、县长在几年的任期内只要不触犯法律是调动不了的,中国的现在的乡、县党委书记几乎有土皇帝一样的权力,怎么保证他们在直接选举的情况下,只有几年任期的条件下,执行公正的规则而不是在任期内利用各种机会赶快大捞特捞,预防民选的乡长、县长不变成几年任期的贪婪土皇帝?这也就是如何保证制度的良好运行,而不是形同虚设的问题。

通过对各国历史的观察可以得到结论,一般情况下,这需要有政府推行政策法律公正有力,还需要同样坚强有力的反对派进行制约,才能够保证政府执行公正规则而不是赶快捞钱。在过渡期间可以肯定是不能够成立全国性的反对党的,那就要靠实行乡绅自治,在一定程度上落实自由结社权,至少让农民自由组织农会,以及上级督促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化来保证了。

中国历史上正常情况下是地方实行以科举制度、官员告老还乡等制度为支撑的乡绅自治,儒士们以道德高尚和特权等维系了它,制约了官吏的过分贪婪,效果还不错。科举制度废除后,民国时代也由于军阀混战所需要的敲骨吸髓的压榨,乡绅的道德水准、实际能力等下降很大,而后,共产党人所进行的土地改革,打土豪,分田地,平分土地为农民提供了起点公正,但也把中国的乡绅阶层连根拔起,打进了贱民阶层,彻底清除了乡绅自治。现在,乡村精英们纷纷进城,又没有官员告老还乡制度,重建乡绅自治难度极大。但若没有目光远大、道德高尚的乡绅自治,农民自由组织农会等可能会是依照法律、规则理性地抗争相对比较少、而出现暴力活动抗争明显加剧等的结果。

因此,必须尽快在中国中小学、大学和研究机构全面实行学者自治(如教授治校、教师自治)、终身教职、信息全面公开化的改革,这对提高中国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水平、提升中国教师道德水准以及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作用,本人以前的论文已经讨论得相当充分了,但它的另一个极其重要政治作用:以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地方政府直接选举两个制度为依托,重建乡绅自治,本人没有阐述。乡村精英们纷纷进城,但有一些在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中很受尊重的精英——中小学教师们还是会留在农村的,而他们的学者自治、终身教职、道德高尚、信息全面公开化是能够在实现乡绅自治,制约乡、县政府官员方面起一定的作用甚至很大作用的。所以,中央政府必须尽快提高教育经费支出以及转移支付,并在资金上首先保证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这能够保证农民等的子弟得到起点公正和基本的程序公正,而且,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时期,特别需要的是受过基本教育的大量高素质工人,而不是工业化已经完成后需要大量大学生的情况。这是关系中国万年大计的事情。

而且,中国中小学教师人数在事业单位中占据了不小的份额,乡一级能够支配的钱少,但“以县为主”的制度决定了乡、县的教育支出相对很大,因此中央政府必须尽量提高转移支付的力度,并应把公务员和教师系列相互分开。所以,对于李岚清、陈至立等人包括地方政府推行的那种教师聘任制改革和教育产业化政策等,导致了中国教师道德跌落和教育、科技水平的滑坡,破坏了未来乡绅自治的基础,所能得到的评价只能是两个字:愚昧。

笔者与网上众人反复陈述,但教育部还是不为所动,看他们的行动,原因似乎是教育部根本不想为孩子们提供起点公正和基本的程序公正,却打算拔苗助长地推进城市化,搞建设寄宿制中小学、合并中小学之类的事情,当然,谁都知道那是能够让官员招财进宝的事情,还能够提高各级教育主管机关乃至各个地方官员对教育部的政治支持。

政府为个人提供起点公正和基本的程序公正是极其重要的。美国的三权分立、代议制直接选举等宪法制度,在照搬这一切的拉美国家为什么没有起到同样的效果?美国的情况是一个互为因果的良性循环,强大的中产阶级和自由舆论进一步加强自由、宪政,自由、宪政又进一步加强强大的中产阶级和自由舆论。在南美如阿根廷等国的历史中则未看到如美国那样的情况,中国既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也没有强大的自由舆论。那么,怎么保证正在拉美化(有学者认为中国已经拉美化)的中国实行西方那一套不是导致拉美国家那样的结果?

进一步进行具体分析,美国出现这种良性循环的原因在于美国历史一开始就是起点公正的,而且英美人遵守历史传统注重程序的公正,起点公正关键是土地占有的起点公正,虽然也有大地主,但土地占有情况确实是公正的,而且历史上的免费宅地法案等为民众继续提供了起点公正。如果引入一个理论假设,个人创造财富的本领是正态分布的,即中间人数多,两头人数都少的话,政府保证起点公正和程序的公正,进行理论推理将必定是一个结论:这个国家的财产占有情况也是正态分布,中产阶级人数大,占有财产多,富豪很少,赤贫也很少。而拉美国家则有数量大的黑奴以及后代等问题,缺乏起点公正。

经济学家们极其重视与宪政密切相关的产权保护,这要靠政府制订并执行公正规则来实现。只有几乎每个人都得到了起点公正,整个社会的主流共识才会希望并要求政府制订并执行公正的规则,由个人进行公平竞争。这样,进行民主选举,选民们就会选举出重视并切实保护产权的候选人而不是选出要求破坏产权的候选人。但若一个国家没有起点公正,又相对缺乏程序的公正,那就容易导致要求实现公正(甚至反对竞争)的社会运动,支持甚至选出要求破坏产权的候选人;对这点,看看中国历史,就能够清楚这种社会运动的能量有多大。

当然,要实现这些改革,取信于民是很重要的,所以必须为八九年的事件正名,重新弥补政府的正当性,谋求知识分子、以及民众的信任与支持。

至于搞好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那是为民众提供特殊的起点公正的保证,也是为富人们花钱买安全。而且,搞好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实际上就起了最低工资法规的作用。

中央政府带头进行信息全面公开化、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竞争等,强化对官员的自我约束和外在制约途径是建设法治国家极其重要的一个部分。如果中央政府的机关与官员都不愿意受制约,而是想怎么捞钱就怎么捞钱的话,这个国家的灭亡肯定会加速到来。在这方面,今年的“审计风暴”由于信息公开化做得比以前好,得到了一片好评,但立刻出现的把审计机关归属人大领导的议论与官员提议,让人觉得这个提议非常无知而且隐忧重重。在我看来,这可能是三方面的合力所造成的:一些中央政府的机关与官员根本不愿意受制约,而是想怎么捞钱就怎么捞钱;一些官员因为北京的房地产价格太贵,不利用潜规则进行补贴或化公为私,一辈子的正常收入都买不起安身的房屋,这一审计公开,很难堪,心有不甘。一些官员根本不愿意接受法治化、正规化、透明化也就是廉洁化的政府领导与约束,却要不正常的领导方式与约束方式。

所以,把审计机关归属人大领导的议论与官员提议若得到实施,政治上的意义很简单明确:总理温家宝力图强化对官员的制约,结果被削去了部分权力。总理历来是“大管家”,权力可大可小,“审计风暴”继续刮下去,政府执政逐步法治化、正规化,将逐步影响甚至可能改变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以党代政的大毛病以及普通党员执掌中国最高权力的大毛病。当然,由于总理温家宝想用信息公开化的办法约束官员,却被官员们反弹而导致权力被削减,国人、外国人会怎么样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觉得党内高级官员们大多是一些连审计约束都不想接受的家伙?

当然,在西方发达国家审计机关基本上是归属议会的,原因很简单:西方发达国家议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而且有监察弹劾权。但我国的人大是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吗?主动行使过监察弹劾权吗?负责查政府机关账的审计机关在工作关系上当然最好是隶属于直接选举产生的,而且有监察弹劾权的议会(而不是隶属于立法机构);其次是隶属于“动手”做事情的国务院,转为隶属于只是“举举手”的人大实在是下策。如果要加强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目前有效的办法是把地方和审计署双重领导的地方审计机关改为由国家审计署直属领导。

结语:

胡锦涛、温家宝会把中国共产党领向自由民主化的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本文所提出的这个恶性循环吗?在我看来很难说。现在的中国已经形成了数量太大、合法伤害剥夺权太大的官吏集团,也已经形成了与他们密切相关的巨大分利集团,继续改革只能够是执行公正的规则,但这就是制约官吏和分利集团只能够得到公正的利益,实际是削减官吏集团的利益和分利集团中一部分人的利益,为分利集团其他大部分人以及普通民众逐步创造公正环境,但这样就没有了自动发挥作用的动力机制,而且肯定会受到官吏集团与分利集团一部分人的抵制而难于实施或效果不佳。这样,想要国家不衰败灭亡,就不得不引入新的政治力量和新的制度,这只有开始政治体制改革了。所以,我个人估计即使他们是为了对国家民族负责,他们愿意这样做,至少也会在试验一些成效不大的办法和体制改革方案后,发现实在作用很小或推行不下去,无奈之后才会把自由民主化当成是最后的最不坏选择,这样,这一切的开始实现至少要在三、四年之后了。

(如果邓小平在八十年代末或九十年代初就实行考核权、监察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搞GDP崇拜,把腐败和官员数量都控制在八十年代的状况,中国共产党肯定可以像国民党那样完成平稳转变后继续执政,不出现党的分裂还可以依旧执政,江泽民执政后如果尽快做到这一切也还不算太晚,但历史没有如果。以现在的情况,中国共产党进行全面的自由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肯定能够国强民富,但共产党能否继续执政,就难于判断了。以现在的情况,如果只是搞考核权、监察权分立,却不是民选产生,大概能够额外多拖十年寿命。)

以中国现在领导人的特点,特别适合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前总理朱镕基懂经济,而且是大刀阔斧型的人物,也得到了足够的支持。但胡锦涛、温家宝都是谨慎型的,以S
A R
S处理情况和审计风暴来看,政治上的考虑很注意各方面的利益,权衡利弊,后果估计把握不错,处理政治问题不错。

当然,最好的最符合这一届领导人的领导方式是他们努力处理政治事务,包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为民众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民众个人的起点公正和政府机关以及各单位执行规则的公正(包括执法公正),让民众自己去努力创造,包括创造财富,经济建设实际上是民众个人自己去自发努力的事情。

当然,这也会有很多问题,在GDP崇拜是类似于国家宗教的情况下,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得到足够的政治支持?以目前的情况,政府不调控经济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多听专家意见,但中国的经济学家专业水准比较低,中国向来是一流人才学理工,二流人才学文科。

例如,据说中国的土地政策是世界上管制最严厉的,但这也许是无奈之举,胡锦涛、温家宝把土地审批权收回中央,也实在是最不坏的办法。对无权无势的小百姓进行暴力拆迁现在是引起中国社会动荡不安的一个重大问题,动辄看到自焚以及暴动事件,至于因拆迁引起流民问题、静坐、示威、上访等更是司空见惯。很少人认识到暴力拆迁问题的政治意义,中国共产党完成了一个循环:从当年的劫富济贫到现在的劫贫济富。在中国确实属于高水平的经济学家张五常提出:拆迁补偿的争议由法院判决解决。他没有意识到这个解决办法在中国一点都不切合实际:暴力拆迁的背后有地方政府以及官员的影子。上海的郑恩宠律师由于代理拆迁案,律师执照被吊销了,还被上海市国家保密局违反保密工作常识地定为泄露国家秘密,被法院判了三年徒刑,这一切居然还得到了中国国家保密局的认可。名气极大的郑恩宠律师尚且被枷号示众,其他的小律师谁敢为民众代理地方政府主导的拆迁案出力,得罪地方政府?上面有人这样糟糕透顶地带头,地方政府会反过来努力实现公正?不跟着陷害小律师、小法官都算不错了。中国的司法并不是独立的,地方法院顺从地方政府作出不公正判决的可能性更大。

这个办法若实行的话,很可能会导致中国的法院和司法都彻底丧失信誉,让民众彻底丧失对司法公正本来就不高的信心。当然,如果实行了司法独立,信息公开化,新闻自由,民选乡长、县长,就应该取消管制,由法院裁决拆迁补偿数额争议等事项。或者,如果能够保证政务信息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郑恩宠律师无罪,并进行国家赔偿的话,国家的土地政策可以重新实行以前的办法,也可试验司法裁决的办法。

有一些人总说:中国若搞政治体制改革就会像苏联那样国家解体、灭亡或者大乱,但却总拿不出可靠理由。在汉族占95%以上而且汉族的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高于少数民族的中国,一个历史悠久、祖先曾经创造过辉煌灿烂文明的国家,再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只能看着它在大约二三十年内就会又一次地进入治乱循环、国家灭亡,惟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够让民众富裕幸福、国家强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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