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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工团体立院前抗争 要求撤回劳动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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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舒棠台北二十日电)工人立法行动委员会、全国自主劳工联盟等多个劳工团体今天上午在台湾立法院前,抗议院会将处理的工会法、团体协约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劳动三法”修正草案,要求撤回、重新协商并扬言不排除将采激烈的抗议行动。

立法院各党团日前就“劳动三法”修正草案协商,具争议的教师是否可组工会、教师可否罢教及电信业者等罢工有无三十天冷却期,会中达成初步共识,各分案交院会表决,其他条文依今年一月十七日前协商结论条文通过。

工人立法行动委员会执行长何燕堂指出,劳动三法有许多打压工会扼杀劳工权益的不合理条文,若通过,数百名劳工与所有工会将面临严酷的打击,例如遭解雇与积欠员工工资不得抗议、资方裁员减薪工会不能拒绝谈判等。

劳动党桃竹苗服务中心主任高伟凯说,若劳动三法修法通过,往后劳工都不能抗争。因为劳资争议处理法中规定的“争议行为”范围太广泛,往后劳工关于退休金等争议,不能行使争议行为,包括绑白布条等,实质上是拿掉劳工抗议的权利。

高伟凯也说,况且劳资争议法中规定是工会与雇主,但大部分的劳工都没有组织工会,多在劳资双方有争议时,以自救会方式争取权利。

抗议团体现场表演行动剧,凸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委陈菊与行政院,强势主导修法,是摧毁罢工与争议权,消灭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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