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建刚: 国民的权力──生存权

莫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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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讯】中国实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然而,生活在这个制度下的国民,其权力是否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证?

前几年中共党团高喊“人权就是生存权”,把人的基本生存的欲望锁定在高于人权之上,用生存权这个空洞的概念,架空了国民所拥有的一切自然权力。不可否认,人从降生的那一刻起,生存就是一个最基本的欲望,吃穿就是生存的条件。能吃饱穿暖就需要生活资金的来源。于是,那些为了养家活口的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在没有一技之长、又受到用工单位的拒绝后,只有做一些小买卖来维系一人的生存。这就是他们最需要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力。

摆一小摊赚点最起码的生活资金是理所当然的。而小摊当然不能摆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在正常的情况下,只要不阻碍交通、不影响市容,摆小摊挣钱就是这些失业的社会弱势人群应有的生存权。挣取微薄的收入是经过极其辛苦的劳作才能得到。腊月寒风,冰天雪地,在这种情况下所受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除了忍受这些恶劣的自然环境,他们还要忍受人为的邪恶折腾。后者来自那些执法的大小官吏们异想天开的横蛮“壮举”。为了他们升官发财的业绩,以什么“文明建设”和“卫生与秩序”为由,扫荡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那些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队员们对小摊的摊主们无理地罚款,没收其生意的家当;更恶劣的是,把人打伤,把摊位砸烂,把人强行抓走,已经是这些城管人员的家常便饭。2003年11月中旬,笔者题一个罚的小贩说了几句公道话,亲身体验过这种打砸抓的胡作非为的过程,在经过强烈的个人维权抗争被放回家后,身上多处的肌肉软组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伤形,因家境极度困难而无钱医治,拖了3个多月后才逐渐好转。

搞“卫生与秩序”让城市文明起来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把它建立在断绝失业人员摆摊作小生意来养家活口的基础上面,则绝非“执政为民”的做法。中国有很多很多的弱势人群都受到这样不公正的对待。可见,“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做到实处,而仅仅是一块虚假骗人的招牌。

由此可见,生存权是由执政者所掌控的。他们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而无顾于最大多数弱势人群处于被奴役、被剥夺的境地。为了生存,那些无职无业的青年男女中当然会有人挺而走险、堕落成危害社会的盗贼、抢劫者、卖淫人而成为触犯刑律的罪犯。谁甘愿做阶下囚呢?但是,他们不能自由地选择正当的职业来养家活口,这本身就是对他们人身权利的践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到目前为止已使很多的国民在精神道德上和物质财富上都遭到了毁灭而沦落到极度贫困的生活底线。

社会主义是一种政治运动,它以计划模式为基础,使用强制的政治权力及其武力,把社会的各种资源都归纳成一个整体而进行重新分配。对这个整体进行资源重新配置的,就是凌驾在它上面的最高的极端权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种集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理论和中国几千年来的帝王暴政于一身的政治结合体。谁会相信,帝王的暴政会给民众带来幸福和自由的生活、暴力革命和恐怖的统治会给社会带来正常而稳固的安定、这种集暴力革命和帝王暴政于一身的政治结晶体,会让中国国民得以美满而和谐地安居乐业?!

要活命,要生存,同时还要反抗被盘剥、被压迫、以及被奴役的生活方式,是每一个国民的首要问题,也是执政当局理当重视的课题。广大自由的国民们有权力批判和反抗践踏他们拥有的一切自然权力的任何主义和制度。如果这个主义和这种制度对持批判态度的广大自由个体的民众采取暴力的镇压和恐怖的抓捕,那么他们将会迫使广大民众掀起反抗压迫的浪潮,来把它们彻底埋葬。

—–转载 <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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