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血汗工厂”凸显欠薪治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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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中国企业长期、大量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层出不穷,付出血汗而又两手空空的工人集体上访、围堵交通要道、要求政府出面解决,引发严重社会问题。

为了打击工厂主欠薪、打骂工人等恶劣行为,广东省劳动部门采取了公布“血汗工厂”名单的办法。对此,《南方都市报》刊出文章质疑此新招数的效果,并指出政府部门角色扭曲,为了利益与工厂主互相挂勾,凸显出中国“血汗工厂”治理上的困难。
  
据《广州日报》报导,继9月份第一批公布之后,广东省劳动部门日前又公布了第二批“血汗工厂”名单。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次上榜的20家企业中,除了8家企业因破产或老板逃匿等因素外,另外12家尚在经营的企业已经把工资补给了工人。

不过,针对劳动部门的“新招”,《南方都市报》刊出文章指出,在现实中,劳动部门拿这些工厂似乎也没有太多办法,颁布多年的《劳动法》作用有限。不然也不会出现劳动部门借助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来对付“血汗工厂”的案例了。

文章说,近年来不但劳动部门,中央和各级政府每年都三令五申要打击欠薪现象,并在“曝光”这一招之前也为此精心设计了种种其他“招数”,但到现在仍然是“血汗不息、欠薪不止”。即使是新招“曝光”的作用也相当有限,对为数众多的欠薪逃匿的老板,有关部门也显得办法不多。

文章质疑,为什么一个拥有国家权力的政府部门最后竟然不得不借助媒体、社会舆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才能迫使欠薪工厂就范,而不能自行解决问题?

文章说, “血汗工厂”问题,几乎每一年都要大张旗鼓地挞伐,劳动部门疲于奔命,为此所损耗的人力、物力无法计数。如果这个社会的大多数问题都是以这种无效的方式来进行治理的话,那么各项事业将无法得到应有的发展。

文章指出,在治理“血汗工厂”的过程中,有两个因素决定了这一问题必将长期存在,一是工厂主与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事实上已经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即地方政府部门需要“血汗工厂”所带来的经济发展上的政绩,而工厂也只有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默许下,才能如此长久地的存在下去。

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并不会受到相应的惩处,很少有地方政府部门或工厂因为违反《劳动法》而受到直接的处罚。在这两个因素的作用下,政府部门的角色无形中发生了扭曲,其功能也发生了变异,从一个执法者变成了一个利益参与者,从一个规则的维护者变成了规则的破坏者。

文章同时指出,在中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发生于社会治理的多个领域。如在近来频仍的矿难事件后,中央三令五申各地政府官员从煤矿撤股,但仍有人拒不执行,以致撤股的最后期限不得不几度延迟。其实,官员入股煤矿的行为早已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而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因此受到惩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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