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难5责任人被捕 主领导人仍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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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采访报导) 12月9号山西盂县大贤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5名责任人已经于近日被逮捕。但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负责任的主要领导人却仍然逍遥法外。

被逮捕的5人中包括大贤煤矿的负责人崔贵印、陈金海和王文芳。新华社的报道说,他们无视有关规定,擅自召开矿务会决定放弃新的采煤工艺,而重新起用旧的采煤工艺,结果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斯积累,再加上放炮工人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工作,引发瓦斯爆炸事故。这起事故造成33名矿工遇难。被逮捕的另外两人贾世骏、王世英是上级派驻的安全监督人员。他们发现隐患不纠正、不汇报,以至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这5人被捕的消息记者在大贤煤矿值班人员处得到证实。不愿透露姓名的值班人员说,自从发生事故后,煤矿一直停产接受调查。

记者:接受什么单位的调查呢?

煤矿值班人员:国家安检局。

记者:他们都怎么检查呢?

煤矿值班人员:那我可不知道。

家住大贤煤矿所在地的另一位先生在要求记者不透露他的姓名后表示,他认为被捕的5人中没有应该负责任的主要领导人。

居民:关键的是主要领导人没有被捕。

记者:你是指矿上的主要领导人,还是县里的主要领导人?

居民:县里也有,阳泉市也有,矿上还有。

记者:为什么您认为他们有责任,也应该受到惩罚呢?

居民:我感到他们解决问题有点不公道,做事不太负责,地方上采过的煤已超过一吨了,他只按一吨来计算。

记者:采过的煤超过一吨,他们按一吨来算?

居民:对。

这位先生认为,阳泉市以及大贤煤矿所属的南娄镇工业集团的主要领导人也应该对矿难负主要责任。他还说,大贤煤矿对安全并不重视。

居民:主要领导人不负责任呢,他的任务就是煤上来就行了。

记者:他们有没有什么安全措施啊?

居民:措施是有一点儿,但还不是那么齐全。

2004年山西省出台一项新规定,把对矿难事故中遇难矿工的赔偿金提高到20万元人民币。大贤煤矿矿难就是按照这个标准赔偿的。不愿透露姓名的那位先生说,他对这次事故的善后处理还是比较满意的。不过他说,在他们所在的南娄镇私人小煤窑遍地开花,很不安全。

居民:随便开采,随便挖下去,找个地方把煤弄出来,这个特别的多。

据人民网2月19号报道,为彻底刹住非法采矿风,大贤煤矿所在的盂县组织了一支500多人的执法队伍,专门打击私人非法小煤窑。但是南娄镇的那位先生并不觉得此举有效。

居民:贿赂点钱就没事了。

记者:给官员贿赂点钱就没事了?

居民:对。

记者:这些小煤窑是不是特别不安全?

居民:那肯定不安全。

山西省除了大幅提高赔偿金外,还同时规定,凡是发生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将依法吊销相关执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对于这些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美国《中国事务》网站主编伍凡认为是治标不治本。

伍凡:从某种地方讲是改进了,但是他不能这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来处理。这问题解决不了,矿难还是会发生的。

伍凡认为,只有让工人自己组织起来,成立独立的工会,对矿井安全拥有平等的发言权才会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矿难成灾的现实,否则象达贤煤矿或者辽宁孙家湾煤矿那样死亡200多人的灾难还会发生。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报导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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