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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任务型国大存废 学者立委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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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舒棠台北二十三日电)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长李炳南今天在台湾智库的座谈会表示,任务型国大是否存废,他主张暂时保留;但与会立委林浊水、吴志扬却表达相反立场,认为任务型国大不可留,应尽速废除。

台湾智库下午在智库会议室召开“任务型国大职权行使办法评析”座谈会,邀请朝野立委、学者与会。

李炳南表示,关于任务型国大是否废除,他主张暂时保留,因为修宪程序复杂,可以重新考量一些修宪案的缺失;再者,可以慎重考虑两岸关系这项变数,给两岸双方多点缓冲时间。

与会的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林浊水(不分区)却认为,任务型国大不可留,是“宪政大怪胎”;过去老国大是宪政大怪胎,任务型国大或许是“更大的宪政大怪胎”。

林浊水认为,任务型国大用比例代表制产生是宪政巨大笑话,公民复决的精神变成政党复决,“政党比天大”,立法院已四分之三高门槛通过的决议案,最后的决定者竟是政党而非人民,所以任务型国大不可留。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志扬(桃园县)也认为,过渡性质的国大应尽快消失。

另外,林浊水表示,想从职权行使法对修宪案翻案是没有机会,与其打旧案,不如重提新案,虽有瑕疵,但只有这条路。朝野各党团尽快磋商,完成在实务、法理上都相对完善的国会改造修宪案,还较有正当性。

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黄适卓(台北市)认为,从国大职权行使法技术性杯葛修宪案行不通,可能会造成更大的问题。各政党都应该面对这样的问题,若觉得修宪案不妥,政党所选出的任务型国大在复决时就投下反对票。

谈论到复决门槛,学者、立委各持意见,李炳南认为,复决门槛定为四分之三,至少三分之二,慎重其事,贯彻法治主义;林浊水认为,不应订到四分之三的高门槛;黄适卓也认为,四分之三的高门槛没必要,二分之一是合理的标准;吴志扬表示,三分之二的复决门槛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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