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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反并吞 旧金山和约已留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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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平宇╱特稿一九五一年9月5日,二次大战中的同盟国成员,在美国西岸的旧金山召开了对日和平会议,并于9月8日签订“旧金山(对日 )和平条约”(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

战时属于同盟国阵营的中国,战后因内战造成对立的蒋介石与毛泽东两个政权,同盟国间对中国代表权的认定立场也趋于分歧。

当时美国力挺在台湾的蒋政权为中国之合法政府,支持蒋政权参加盟国与日本签订之旧金山和约,但因苏联支持中共政权,不惜退席抗议,因此蒋政权无法参与旧金山和约会议。

然而,由于中国受日本侵略最深,盟国对日和约若缺少中国的参与,几乎形同二次大战未结束,战后工作将遭搁置。因此各国决定由日本选择一个代表中国的政权另外订约,其他同盟国则迳与日本签订“旧金山(对日 )和平条约”,并规定一九五二年4月28日生效实施。

由于当时共产势力在全球蔓延,美苏两强僵持不下,在美国强势主导下,日本最后选择在旧金山条约生效日,与在台湾的蒋介石政权签订“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苏联于是愤而拒签旧金山条约。

根据旧金山条约第二条有关领土的规定,其中第一项有关韩国的部分,条约规定“日本承认北韩的独立”(Japan recognizing the independence of Korea ),不过第二项有关台湾的部分,条约则改用日本“放弃”(renounces )对台湾与澎湖群岛的主权,这点后来又被“中(台湾 )日和平条约”直接引用。

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与中日和约中均声言“放弃”(renounces )对台湾与澎湖群岛的主权,却未具体主张台、澎主权归属,此乃日后“台湾主权地位未定论”的国际法依据。

盟国所代表的战胜国对台湾主权未定的安排,有其历史背景,因为以两岸人口面积差异悬殊,国民党军队又遭共军节节击退,当时世界各国对蒋政权在台湾能否生存下去?高度质疑。美国为避免中共政权进一步以内政问题为由并吞台湾,于是在条约中预留这项伏笔。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英文版旧金山条约中是以古地名“福尔摩沙”(Formosa )称呼台湾,而不用中国自古以来对台湾的称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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