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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修法前换发身份证仍需按捺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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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三十一日电)内政部长苏嘉全今天表示,在未修改户籍法规前,换发身份证作业仍以“须按捺指纹”为准备工作,并着手制订保存指纹的相关办法;他说,身份证已十九年未换发,这次全面换发作业强化个人身份辨识机制,显示户政部门配合政府改善治安的决心。

为办理九十四年全面换发国民身份证作业,内政部今天起至四月十五日举办作业研习会,除研讨换证作业的法规及实务技巧外,也邀请防伪专家─中央印制厂副总经理陈靖雄指导户政人员如何辨识新式身份证真伪,以期顺利完成今年七月一日至明年六月三十日的换发工作。

这次全面换发作业,预计将有一千八百三十万张身份证的作业数量,其中满十四岁初领国民身份证者有二十万张。

  内政部请民众了解缴交人头彩色照片的规定,相片背面应注明姓名、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及拍照日期;内政部已函请照相公会转知照相业者配合办理。

新式国民身份证颜色为浅紫、浅咖啡渐层隔色,男女颜色一样,有二十一项防伪变造、辨识设计,例如,纸张彩虹萤光反应、敏感变色反应、萤光纤维、印刷一维条码、胶膜视觉变化装置等。

内政部指出,与目前身份证不同的是,新式身份证为横式,取消职业与籍贯栏,背面增加防伪条码及役别栏,新式身份证全部密封。

内政部呼吁民众依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通知日期,到指定地点办理换发,每位民众都必须亲自领取国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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