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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技 外流中国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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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根据陆委会“内参”报告指出,中国对台农业统战采“引进、吸收、超越”三阶段手法,以引进台湾的农业科技、资金及技术,目前台湾的种苗与品种技术,大部分已出现于大陆“海峡两岸农业试验区”及“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情况令人忧心。

陆委会表示,台商农业投资地区相当集中,主要分布在福建、海南、山东、东北等地区,而中国为借镜台湾农业发展经验,相关部门动作积极。

陆委会说,自一九九六年起,中国国家外经贸部、农业部及国台办共同批准设立福建漳州、福州、海南、山东平度、黑龙江及陕西杨凌等六个“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重点培育具规模的台资农业龙头企业。

陆委会指出,上述六个农业试验区,其中以漳州、福州对台湾农业引资效果最为显着,自一九九七年设立以来,截至2004年7月止,累计引进台资企业一一四三家。

陆委会强调,政府多年来为保护农民,将政府公部门研发之品种、种苗与技术无偿免费提供农民使用,导致农民对品种、种苗与技术的智慧财产权保护观念相对不足,近年来因台湾生产成本逐年提高,部分农民将台湾许多优良品种、种苗与技术,经非法管道随人员交流与技资,将台湾经验整套流出到中国。

陆委会表示,中国大陆积极引进台湾科技、资金及技术的作法除了设立农业专区外,其他的具体作为还包括:

一、优化投资环境与运行机制,制定系列鼓励、保护投资法规政策,并建立服务体系与运行机制,以激励台商投资。

二、频密民间交流合作:加强两岸农业人员、科技交流互访,建立与台资农业企业及台湾农业院校的合作关系。

三、积极招募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利用无须投入资金,仅需提供农业专业技术方式,由中国提供土地及资金,并支付台湾专业人员技术顾问费用。

四、加强对台农业调查及培训:建立农业资料库,如福建农科院于2003年2月完成“台湾农业文献库系统”;举办农业干部培训,如中国农业部于北京举办“涉台干部业务培训班”。

五、举办招商展示及研讨活动:举办“海峡两岸兰花迎春展销会”、“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展洽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等大型农业招商展示活动;举办“海峡两岸农业生物科技研讨会”、“海峡两岸农业高级论坛”等多项研讨活动。

民间技术 政府难控管

〔记者杨雅民╱台北报导〕台湾农业品种和技术外流严重,农委会表示,早期已推广给农民的农业品种,确实难以保护,许多品种都跑出去了,该会目前只能保护新品种;至于农业技术属政府机构开发的,需经严谨的技术移转流程,民间自行开发的技术,政府很难管。

农委会副主委李健全坦承,一、二十年前已推广予农民栽种的农业品种,包括毛豆、香蕉、凤梨、蝴蝶兰、金煌芒果、莲雾、稻米、茶叶等品种,以及吴郭鱼单性养殖技术等禁赴中国投资的农产品,十年前已陆续经由人员夹带或渔船走私方式外流中国。

以毛豆和吴郭鱼为例,该两项农产品台湾在日本市场的外销量原本遥遥领先中国,却因台商将品种和技术外流中国,再利用当地廉价劳工与土地成本生产,外销日本与台湾厂商竞争,而挤掉台湾毛豆和吴郭鱼外销市场第一的宝座。

李健全指出,已推广给农民栽种的农产品旧品种,以稻米为例,只要捏一把稻种就可以把品种流出去;黑珍珠莲雾农民也只要插枝再用渔船走私偷渡到咫尺之隔的对岸,政府也难以管控。

农业技术也不一定都是由政府研究机构开发的,有许多是民间企业或单位自行研发,他说,政府开发的农业技术,一定得经严谨的审核流程,才会技术移转予民间企业使用,民间企业自行研发的农业技术,政府真的很难管到。

李健全强调,政府已修订实施“植物品种及种苗法”,目前政府可以积极做的事就是加强保护新开发的品种、种苗及技术,木本或多年生藤本植物的品种权期间为二十五年,其他植物物种之品种权期间为二十年,一旦发生品种侵权状况,品种权拥有者得依法求偿。

根据农委会规定,台商赴中国投资或技术合作的一千五百一十二项农业产品项目中,至今已有一千零七十六项解禁,核准赴中国投资,但还有高达四百三十六项足以威胁台湾农业技术优势的种苗、种畜、种禽以及台湾大宗生产的敏感性农作物未开放赴中国投资。

但以实际状况了解,台湾赴中国投资的农业产品和技术,不该去的也都偷偷去了,农政单位是该拿出更积极有效的管理作为,否则数年后,两岸恐将出现台商与台农自己打自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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