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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决策执行者受审?法务部:应定特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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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十三日电)媒体报导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邀集学者完成二二八事件责任研究报告,认为二二八决策执行者应受审判,应修法追溯追究;法务部政务次长汤金全今天上午指出,如有必要,应制定特别条例处理,才不会破坏刑法体制。

他表示,法务部迄未看到此一属于民间版的研究报告,但如果有必要追究刑责,应制定一个特别条例,诸如“二二八事件审判条例”,专门处理二二八事件所涉及的刑事责任。

汤金全指出,如果从刑法总则去修订追溯时效问题,在刑法体例上是比较不适合,因此应制定一个特别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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