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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蛮牛千面人王进展 被求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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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犯下毒蛮牛案的嫌犯王进展落网8天,台中地检署速侦速结,指王嫌明知氰化物是剧毒,竟为贪图私利,在11处商家放置毒饮料,导致无辜民众饮用后发生死伤,杀人意图明显,引发社会恐慌,手段凶残,因此依连续杀人罪嫌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处死刑;王嫌下午在移审庭上,对于检察官起诉内容表示“没意见”,讯后法官裁定继续羁押,但未禁见。

88年4月,立法院在刑法公共危险罪章增列“千面人条款”,王进展的行为已触犯其中第2款,条款中规定致人于死者,处以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于重伤者,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用千面人条款起诉

检方此次并没有以千面人条款起诉及求刑,而是以更重的连续杀人罪嫌起诉及求刑,台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许万相指出,原因在于嫌犯王进展“明知”是剧毒的氰化物,虽有贴上警语,但还是以千面人手法下毒,犯意已不是千面人条款可以包含,而是有间接杀人的故意行为或称不确定杀人故意。

而在侦办过程中,嫌犯王进展曾出现许多“脱罪举动”,却都被检方一一驳斥,戳破他企图减刑的谎言。

起诉书指出,王嫌去年从电脑上得知氰化物为剧毒,即计划在饮料中下毒,制造社会恐慌,藉以向厂商勒赎钱财;今年1月选定下毒对象为蛮牛、保力达B,并由电脑列印“我有毒、请勿喝”图样自黏贴纸,在有毒饮料瓶上张贴,且计划从中国以电话向厂商勒赎,再以境外汇款方式取款,打算勒索厂商33万美元。

王嫌5月13日先到台中市观察地形,17日上午在台北县租车,随即南下台中市,在车上以预先准备的氰化物,用小杓子放进每1瓶饮料中,每瓶3至5杓,当天下午3时30分至晚间9时,随机在中市药房及便利商店放置。

检方指出,王嫌事前准备多套上衣、棒球帽及安全帽换装犯案,放毒结束后,其变装的衣物、帽子、太阳眼镜、小杓子等,在回北县路上丢弃。

王嫌置毒当晚9时许,被害人周乙桂在市府路1家便利商店,买到掺有氰化物的蛮牛饮料,在店内打开喝一口,发觉有异向李姓店员反映,李某浅尝一口立即吐掉,此时周乙桂已倒地,当晚11时许医院宣布死亡;同1天又有何汉森、赵世芳,及翌日凌晨3时李峰铭均不幸喝下有毒饮料,警方及卫生单位展开全面下架清查,总计查获有毒蛮牛及保力达B共11瓶。

王进展得知他下毒的饮料中毒造成无辜民众死伤后,立即搭机至香港,改变发型并在手臂上刺青,同月24日回国,警方从监视录影带录到王嫌与乘坐轿车车号,26日在台北县中和市住处将其逮捕。

至于共犯部分,检方指出,王嫌供称氰化物是在中国向“章池”以1000元人民币购得,但却对章池真实姓名、联络方式、住所等均无法提供详细资料且供词反复,是否真有其人及氰化物来源都值得怀疑,此部分更不影响对王嫌有罪认定。

此外,不幸喝到“毒蛮牛”身亡的周乙桂弟弟周乙村感激检察官伸张正义,但担心将来法官不一定会判死刑。侥幸捡回一命的伤者赵世芳昨指出,一定要求偿。伤者李峰铭家人说,李峰铭一定会告到底、求偿到底。

速侦速结 遏止仿效歪风

(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张协昇报导)毒蛮牛案发生后,警方10天内迅速破案,检方8天内侦结起诉,用意就是要以立即的破案与及时的司法制裁,来遏阻类似千面人案的仿效风潮;检方指出,此种犯罪手法人神共愤,而对于台湾发生过的千面人案,检警单位是“无案不破”,蠢蠢欲动的歹徒,要引以为鉴,悬崖勒马。

民国77年台湾地区发生第一起千面人案,嫌犯陈宗申及廖金龙是“假下毒真恐吓”;88年间还有一件未曝光的千面人案,据透露也是“假下毒真勒赎”,两案均顺利破案,同年为了防范类似案件起仿效之风,法务部特别修法增列千面人条款。

犯罪实务上显示,一桩特殊犯罪手法的刑案发生后,往往会产生模仿、蔓延效应,尤其类似“千面人”犯罪手法更明显,国内外均有案例可循。

毒蛮牛案发生后,陆续传出疑似喝下毒饮料事件,闹得社会大众人心惶惶,近2天又传出另2家食品、饮料公司遭千面人恐吓的案件,显示千面人效应已在发烧,政府得想办法赶快降温遏止类似事件再蔓延发生。

专案小组人员表示,千面人的犯罪手法,检警都是以“全民公敌”的心态办案,案子不破不行,因这种犯罪手法,除了造成社会人心不安,对厂商更是重大打击,除产品下架回收的财物损失,间接影响投资意愿,对社会是多层面打击。

此次毒蛮牛案,嫌犯是真下毒,使用的是剧毒氰化物,且造成1人死亡、4人轻重伤的惨剧,造成人心惶惶,检警衔命侦办,一刻不得闲,动用了空前的警力,过滤数万片监视器录影光碟,10天即宣告破案,检察官在各方殷切期盼下,也迅速侦结起诉。

台湾历年来发生的千面人案都能侦破,其实,迅速的破案、快速侦结审判、从重量刑,是遏阻犯罪最有效的方法,对其他蠢蠢欲动的犯罪者,能有当头棒喝的警惕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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