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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头霸屋10年 告官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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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瑞德╱台北报导〕太离谱!台湾某大帮派黑道大哥,涉嫌以租屋为名,强占民宅长达10年不付房租,屋主足足隐忍10年后,透过民事官司取得胜诉,并由法院强制执行,不料该名大哥趁屋主前往美国探亲,竟然再度率员侵入强占,屋主忍无可忍,向台北市中山警分局提出告诉。

据悉,警方另外接获线报,指称该名黑道大哥另涉及某著名大楼的产权纠纷,同样以“强住不搬”手法强占民宅,警方除深入侦办这2起相关案件外,并将搜集事证将其提报流氓。

警方调查,住在台北市中山区民族东路的被害人父女,父亲已70高龄,女儿移民美国,10年前父女2人将房子租给这一位黑道大哥,没想到黑道大哥一住就是10年,而且还拒付房租、拒绝搬家。

这一对父女,面对黑道大哥凶狠气焰不知如何是好,逼不得已,在7年前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提出告诉,要求对方搬离现址,全案并在2年前定谳,由法官率队在辖区警方陪同下强制执行完毕,将黑道大哥赶出。

原本以为从此以后可以太平无事的被害人父女,为了安全起见,特别将房子里里外外的门锁全部更换,父女2人便安心地前往美国度假。

没想到此次从美国回台后,准备进入已收回的房子居住,竟发现门锁再度遭人破坏、更换,对方更嚣张地住进屋子里,而且竟然还是之前霸占房子的同一位黑道大哥!

由于协调对方搬走不成,而民事法庭已完成强制执行,父女2人在忍无可忍之下,透过律师,正式向辖区所在地的中山警分局提出告诉。

据这一对被害父女指出,遇到如此霸占房屋的行为,令他们不知所措,而且打官司胜诉,并将黑道大哥一度驱离,未料对方竟然再度登门将房子据为己有,他们坚提告诉。

警方则指出,房子既然属于被害父女所有,黑道大哥的行为已不是民法中房东和房客的民事纠纷,而是“侵入民宅”,警方除将传唤黑道大哥到案说明外,因另查出他在他辖也有相同行为,将在搜证完毕后正式提报流氓感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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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驱蟑? 看法官带不带种

自由时报记者刘庆侯╱特稿

买二手屋或法拍屋,一旦遇到霸屋侵权的“海蟑螂”,常须破财才能请走,否则不是驱之不去,无穷骚扰,就是毁屋成废墟,令屋主欲哭无泪。到底要如何,才能一举“克蟑”?

法拍屋常遭俗称“海蟑螂”的不肖之徒非法占用,以搬迁费、清洁费等名目,向买受人勒索。遇到这种状况,若是“点交屋”,可向法官声请“强制点交”,交由法官依法处理。

但是,若是买到“点交”的法拍屋,是否就可顺利进驻呢?答案是,不见得,还要看法官带不带种!

像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郑丽燕法官,就曾动用霹雳小组警员、清洁大队、捕狗队,将占用法拍屋的人、物全抬出屋外,展现铁腕维护公权力;然而,如此强势的点交方式,全国罕见,除了郑丽燕之外,大概没几位法官有这个“种”。

若遭人占有的是“非点交屋”,则买受人想住得进去,就只能各凭本事,因房子已遭人占用,属于民法范畴,大多当事人只得以协商方式解决,公权力无法介入,买受者多半是花钱了事,不然就是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对方返还房屋。

至于二手屋遭占用的情况,若购买前房子已遭第三人占用,麻烦恐相当多。若占用的第三人,与原屋主有租约或借用约定,则新屋主恐怕也只能靠打官司解决,通常,花个5年是少不了的。

若是在交屋后才遭人进入占用,占用人即属于非法侵入住宅,屋主可报警,要求警方将占用人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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