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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争议 政院声请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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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刘志原、田世昊、施晓光/台北报导〕台湾行政院昨日针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以部分规定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等原因,向司法院声请释宪,并声请暂时处分,请求冻结该法暂不实施,以免造成不可回复的重大损害。

声请暂时处分 冻结该法暂不实施

台湾司法院表示,昨天下午已收到该声请案,将由大法官三人小组先审查是否符合要件,决定是否受理,若决定受理,即将交由全体大法官审查。

虽然NCC组织法规定行政院应于文到后七日内,批准NCC委员的人事任命案,但行政院高层表示尚未看到相关公文,无从核批。

NCC组织法从去年十一月九日三读立法后,行政院即研议声请释宪,几经讨论,原订今年一月十六日声请释宪,却因传出即将更换阁揆而延搁下来,直到昨日谢内阁才在卸任前核示释宪案。

国亲党团昨天则批评政院借故拖延NCC成立,释宪多此一举,将造成政局混乱;民进党与台联则支持政院做法,强调政党介入NCC违法违宪。

释宪声请文指出,立法院透过立法,剥夺行政首长人事任命权,明显违反权力分立及责任政治原理,该法明订行政院长必须依照由政党推荐组成“提名审查委员会”通过的名单进行提名,使提名程序徒具形式,严重破坏权力分立原理,更开启政党干预独立行政机关的恶例。

对于该法有关覆审的规定,声请文也认为不论原行政决定有无违法,一律推翻原决定的确定力,严重违反法治国原则,且使原已放弃救济权利的业者重获救济权利,积极行使救济权利的业者反而无从享受救济权,也不符宪法保障的平等原则。

政院并认为,一旦NCC开始行使职权,将因政党力量介入而严重破坏宪法对广电自由的“制度性保障”,尤其相关证照核发、更换案件数量繁多,涉及人民权益至钜,万一未来确定NCC违宪失效,善后处理将成一大难题,整体通讯传播秩序势必大乱,因此一并声请暂时处分,暂时维持现状,以免造成人民权益及公共利益不可回复的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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