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4日讯】体罚和家暴最大的不同在于发生的所在地与行为人,一个地点是家中另一个是学校,行为人也不同,一个是家长另一个是老师,但是受暴者的对象皆为尚未成年、行为能力薄弱、自我主张尚未成熟的幼童或青少年。
政府立意良善,但往往象征性意义大于实质,作秀目标明显,推动执行却走一步算一步。
体罚与家暴在本人长期教育职场观察中,家暴的侵害对孩子会比体罚更为深远,当然两者皆于法不容,只是一般家暴事件,外界不容易一窥究竟,家丑更不会对外宣扬。
甚至,连被家暴的孩子,都还要被施暴的父母威胁,不准跟老师和同学说是被xxx打的,却要说自己摔的……
孩子不仅遭受暴力,还要从小学着欺骗,这样的家庭教育,是否政府更应该强制介入。
儿童除了是父母的心肝更是国家的资产,让孩子在不受身心侵害的环境中成长,是每一位国民都应该尽其所能,绝不是体罚消失在校园,孩子就平安的道理。
常有言,天下父母心、虎不食子,但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或许正在发生着不为人知,或是让大家轻忽而感叹的早知道!
家暴有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条规范着;体罚有教育基本法第八条限制着,任何受害对像任何形式的伤害也有刑罚第277条保护着。
我们不能说校园体罚的规范,只不过是一种象征性意义大于实质,但是真正能让儿童青少年快乐成长的因子,难道就是保护免于皮肉之痛吗?
身为教师,我认同禁止体罚,但看见负伤来学校上课的孩子,还要一派轻松的在同学及老师面前,告知大家,是我自己摔的啦!触目所及鼻头是酸的!
孩子的第一间教室是家庭,孩子生命中的第一位老师是父母,学校教育体制化,家庭教育是否也应该一并研商,毕竟,家庭与学校才是真正在孩子尚未有一双封厚的羽翼前,最重要的成长环境,教师应该提升值能本质,难道父母就可以停滞吗?(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