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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给予斯洛伐克30天落地签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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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4日电)外交部欧洲司司长王豫元今天表示,4月1日起给予斯洛伐克国民来台30天落地签证待遇,希望这项措施实施后,有更多斯洛伐各人民到台湾观光旅游。

王豫元上午在例行记者会表示,外交部为执行行政院“观光客倍增计划”,积极推动国内观光旅游业,并提升台湾与斯洛伐克双边关系,决定依据“外国护照签证条例”的授权,增加列入斯洛伐克为落地签证适用国家。

他说,斯洛伐克人口约540万人,与台湾年贸易额约两亿多美元,平均国民所得约6480美元。台湾驻斯洛伐克代表处在2003年8月1日成立运作;同年9月1日,斯洛伐克在台北设立经济文化办事处。

王豫元指出,过去斯洛伐克跟捷克是同一国家,分家之后,很多人不知道斯洛伐克是另外一个国家,所以他们认为有必要来台多宣传,并认为台湾应比照捷克,给予落地签证待遇。

目前适用来台落地签证的欧洲国家,除斯洛伐克外,还有捷克、波兰、匈牙利;另有18个欧洲国家,台湾给予免签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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