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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粽食材抽验 7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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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玉华/板桥报导〕赶在端午节,县政府卫生局特别针对县内市售粽子、粽叶、内馅及调味酱等食材进行第1波抽验,总计抽验粽子23件、3件不合格,粽叶、香菇、虾米及蛋黄都与规定相符;调味酱抽验35件、1件不合格、萝卜干3件都不合格,比例最高。

卫生局指出,不合格产品有5件来自北县,4件已约谈业者说明处办,另一件为一般卫生标准检验不合格,将限期改善再复检,一旦复检不合格,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来自外县市的2件,已分别移请所属嘉义市卫生局及台中县卫生局查处。

药物食品卫生课长郭国庆表示,民众选购或自制粽子,要特别注意保存方式及期限,尽量购买生鲜食材,冰箱冷藏温度应维持4-7℃,且于3天内食用,冷冻保存温度应维持在-18℃以下,一旦逾期或品质有异,则应丢弃勿再食用。他强调,粽子为高油脂、高胆固醇食物,最好浅尝就好。

抽验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板桥市文化路188巷11号手工米苔目—邓岳的南部粽及北部粽、深坑乡深坑街80号的北方粽子;萝卜干3件抽验不合格的地点为三重市力行路一段38巷25号富亿行、三重市力行路二段2号的摊贩林正男、三芝乡育英街17号的裕明商店;调味酱1件不合格为新庄市幸福路501-503号惠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幸福分公司的香菇辣椒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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