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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脑犯罪 台湾已与国际接轨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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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报导】跨国打击犯罪系列专题之二(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二十一日电)台湾因特殊国情,常使跨国打击犯罪增加不必要困扰,但在电脑犯罪侦防上,台湾不但顺利与国际接轨,实力也深获国际肯定,值得其他司法单位参考。

亚太经合会APEC为强化及调查会员国电脑犯罪防制能力,2004年首度由美国司法部及联邦调查局派员巡回亚太国家,美方官员并就网路犯罪立法与执法能力建构等议题,与台湾检警调举行会议,美方认为,在电脑犯罪防制上,台湾与日本同属先进水平,优于多数亚太国家,给予高度肯定。

随电脑及网际网路普及,各国要进行跨国性的电脑犯罪侦防时,除需有专业的专责单位外,还需有完善的相关法令做配套,各国间尤须建立相关单位间的沟通对口单位,才能在最短时间掌握包括跨国骇客攻击等犯罪案件。

台湾法务部检察官与刑事局侦九队等单位,近几年多次协助亚太国家破获重大的骇客入侵及盗版侵权案件,也有完善的法令配套 (在刑法中增列侦办电脑犯罪相关罪章),人员素质也相当高,在亚太各国电脑犯罪防制属先进水平。

台湾国内为因应电脑及网路犯罪,在2003年进行修法工作,新增的刑法第358至360条,对于无故破解电脑保护措施、侵入他人电脑或相关设备、无故取得、更改或删除他人电脑纪录等,都订有明确罚则,此外,第361条还就侵入公务机关电脑及设备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台湾的相关修法已成亚太国家的参考指标。

尤其刑事局侦九队由于在侦办电脑犯罪的领域上已成国内治安或情治单位的龙头,并有多次赴美参与由美国联邦调查局所举办的亚太合作防制电脑犯罪相关会议,与各国建立对话窗口,因此法务部已将侦九队报请加入具半官方色彩的国际性电脑网路犯罪侦察联防组织“7-24”中,做为中华民国代表。

由于台湾在电脑犯罪防制实力上获国际肯定,也凸显台湾在全球化下跨国打击犯罪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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