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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冈农会前理事长 陈泳春背信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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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台中县神冈乡农会因严重的逾放款,遭财政部强制接管,不仅总干事陈祚海(已判刑 )向农会贷款,前任理事长陈泳春也贷款1千多万元,及82年间担任陈祚海的人头户,均为不良贷款,并一再利用本身的职权展延还款,台中地院昨天以背信罪判处陈泳春2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陈泳春于82年间担任神冈乡农会监事、86年出任常务监事、90年间出任理事长。82年间,该农会总干事陈祚海欲贷款,为规避财政部的规定,陈泳春出借名义贷款500万元给陈祚海使用,但83年间该贷款缴息不正常,陈泳春征得妻子同意,变更贷款人为妻子,又办理展延,该农会均未翔实征信,核准展延期,89年又增贷300万元。

80年间,陈泳春以自己的土地向农会贷款1010万元,84年办理换单,办理变更贷款人为陈某妻子,并增贷60万元,但增贷后随即不缴息,又连续以提高土地鉴价,增贷80万元、90万元,该贷款案已违反多项规定,不得展延,财政部也去函要求该农会3个月内收回借款,但90年3月陈泳春当选该农会理事长,不顾规定,与陈祚海直接批准展延,该贷款案不但本金1240万元未缴,还欠263万元利息;法官认为陈泳春犯行明确,因此,以背信罪判处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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